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经友好商议,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装修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一乙方包干承包该房屋装修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包料”,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附件。
二包干承包费用:人民币;小写:元,除此以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三支付方式:
1.材料进场施工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人民币40%即元整,小写:元
2.油漆材料进场施工之日,支付人民币25%即,小写:元
3.浮胶漆进场施工之日,支付人民币25%即,小写:元
4.全部装修施工完成当天,甲方支付余款人民币10%即元,小写:元
四工期:双方确定该房屋装修施工工期当天,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其他约定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否则按2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乙方自行打算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严格按照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明质量不合格行为,立即返工,造成的装修材料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每逾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处罚,对甲方不及时付款新增施工内容等,甲方原因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该房屋装修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内乙方应该及时负责为甲方免费维修(如人为损坏,维修应付相应的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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