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北斗星城的灯具照明工程(含增加部分)承包给乙方施工安装,合同的总金额19.5万元(含安全措施费)。
二、付款方式: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进度付进度款,在10月2日安装完成时付总合同款的40%,余款60%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三、施工总工期为18天,从20xx年9月15日开始到20xx年10月2日竣工,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必须保质保量的全部完工。在甲方灯具材料按时到场的前提下,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工期,或者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必须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责任。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切实做好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意外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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