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水电工程预留预埋,安装顺利完成,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的总体目标,同时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岷东城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号楼标准层(富牛镇)。
二、号楼标准层水电图所有预留预埋 及二次安装,消防及预留预埋,由乙方承接。
三、乙方不含制作盒子、泡沫、套管。
四、工程单价:每平方 元,标准层面积最终劳务方结算为准,其中含进度、安全奖 元/㎡。
五、木工程付款方式以工程劳务和重庆达康签定的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为准。乙方不准因为工资没有到位闹事或停工,乙方必须写承诺书。
六、乙方如半途退场,保证金不退还所有人工和工资,不给以结算,作为违约金,(不退,不结算)并且还要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七、签合同时,乙方须交保证金肆仟元整,主体六层,完工退还。
八、乙方不准任何理由(天气热或其它原因)跟不上进度。
九、乙方安全责任,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如乙方任何罚款都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承包后,自负盈亏,风险自担,文明施工,工完料清。
十一、乙方承包后,工具、机械自带。
十二、安全事故:有劳务方买建安险,若发生意外(事故),除保险合同赔偿的费用外,甲方将以乙方的安全奖励 元/平方米作为赔偿,不足部份由乙方补足,节余的安全奖励由乙方领取,若无安全事故,则安全奖励 元/平方米全额领取。
十三、停电、下雨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甲、乙 双方各自承担责任。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 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财务结算清账目终止。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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