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地点:
项目简称:
因工程需要,甲方与乙方协商租用乙方的设施材料。甲方承认乙方租赁办法及设施材料归还验收、收费标准,在此基础上,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关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物资数量及价格:
二、租赁期限:货物进场至甲方将货物归还。起租期为90天。
三、甲方需向乙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保证金应在甲方按 约还清物资、付清租金之日一次性退还给甲方。
四、租赁货物验收办法:乙方提供的货物由甲方指定人员在甲方场地点数及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在乙方出具的'收料单上签字起开始计算租费。甲方指定人员为:。
五、租赁货物运杂费负担(一次性少于3吨的,装运费应由甲方负担):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工地,运费、装车费由乙方负担。合同期满后,甲方应派人员将所租货物及时送还乙方所在地,并由双方现场清点总数量,运费、装车费由甲方承担。
六、租金结算办法:按实际发货数量及租用时间(天数)计算租金,每个自然月末结算一次;在次月10日前付清上段租金。如果未能如期支付租金,则应向乙方支付每日0。3%的违约金。
七、缺损赔偿(赔偿费用付清时停止租金计算):
1、钢管:甲方不得任意截断。甲方在施工中造成硬弯、硬伤、电焊的损失、丢失短少的应按市场价格赔偿。
2、扣件:螺丝每短少一套按0。65元赔偿,扣件维修上油费按0。3元/套,每短少一套按同类物品归还时的市场价格赔偿。
3、丝杆:断裂、螺杆弯曲变形损坏的做报废处理,丝杆维修上油费按0。5元/套,每短少一个螺帽按3。6元赔偿,每短少一个底座按4。5元赔偿,丢失及报废处理的按同类物品归还时的市场价格赔偿。
八、过年期间应正常计算租金,不接受报停。
九、甲方退还租赁物时,应参照送货单上的品种及规格退还,否则乙方有权不予接收。
十、甲方所租用乙方的租赁物,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自行转租或倒卖,如甲方其它项目使用,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所有租赁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若发生纠纷,双方协调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双方来往信函,收发料单等为本合同的依据。本合同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结清物资、经济手续后失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委托人: 委托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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