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表彰时间
20xx年xx月进行评选(xx月8日前提交材料,xx月9—10日评审,xx月11—1日网上公示),在xx月21日进行表彰。
二、参评范围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20xx年以我镇涌现出的志愿服务星级个人、集体、社会支持单位和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家庭,特别是在讲明树新风、关爱新莞人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传递爱心,奉献社会”春运志愿服务活动、城市明微笑志愿服务岗等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各类先进代表。
三、奖项设立
设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奖和星级志愿者个人奖两类奖项。
先进集体奖设“xx镇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奖”。
星级志愿者个人奖设“xx镇五星志愿者”、“xx镇四星志愿者”、“xx镇三星志愿者”、“xx镇二星志愿者”和“xx镇一星志愿者”。
四、参评条
(一)xx镇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成立1年以上,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成员精神风貌好,服务热情高,凝聚力强;开展志愿服务活跃,服务水平高,受到普遍好评,有良好社会声誉的志愿服务集体。服务成效突出,社会影响力较大;志愿服务集体年度志愿服务小时达48小时以上。
(二)xx镇星级志愿者
参加认定的志愿者必须在xx镇志愿者协会或各志愿服务站(队)登记,并在xx镇志愿者协会注册。其累计服务时数需达到《xx镇志愿服务社会评价暂行办法》中星级志愿者要求,并能提供相关的志愿服务记录(“i志愿”系统记录)。;
《xx镇志愿服务社会评价暂行办法》中星级志愿者要求如下:
一星志愿者小时;二星志愿者60小时;三星志愿者100小时;四星志愿者200小时;五星志愿者00小时。
现五星志愿者称号可重复申报,如以往年度已通过认证为五星志愿者,在20xx年度服务时长满00个小时,可进行重复申报。
五、星级志愿者推荐名额
如果所属站(队)的志愿者在没有领取到东莞注册志愿者(义工)登记证或没有在“i志愿”系统注册的'前提下,但参与志愿服务次数多、热情高。各站(队)应按以下规定推报数量:xx镇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中,建有志愿服务站的成员集体推荐星级志愿者不超过6人,建有志愿服务队的成员集体推荐星级志愿者不超过人。(注:各志愿服务站(队)只可推荐一至三星志愿者)
六、评选程序
(一)申报与推荐
月8日前,各志愿者、服务站(队)可在xx镇团委网站或到xx镇团委志愿者协会微信订阅号下载表格,或发送短信“邮箱地址”到手机索取电子表格,个人或团体填写好表格后,将电子表格发送到邮箱:,将会依据评选条,在本组织(单位、地区)公示后申报推荐。
(二)审核
xx月9日,镇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产生候选名单。
(三)评议
xx月10日,镇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召开评审工作会议,对正式候选对象进行评选,确定拟获表彰名单。
(四)公示
xx月11日—1日,镇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评审后的拟表彰名单在订阅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天)。对在评选过程中确有问题的参评者,取消参评资格。
(五)报批
xx月1日—月17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镇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审批。
(六)表彰
xx月21日,镇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下发,对评出的先进集体和星级个人进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志愿服务是广泛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是展示我镇志愿服务事业成就、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各志愿服务集体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广泛动员符合条的志愿者参与评选表彰活动,严格按要求认真、细致、及时做好本单位参评对象的材料收集、整理和统一推报等工作。
2、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要围绕社会管理的各个领域,结合推动我市创“三优”、实施“三关爱”、推动“三转变”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工作重点项目、活动和各地特色项目、活动,要着眼扩大志愿服务事业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积极引导和推荐各行业、各社会领域的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积极参评;要确保参评对象的事迹材料真实准确、生动翔实,确保参评对象政治过硬、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典型性。
3、树立典型,扩大宣传。各有关单位要以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挖掘和树立一批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有效扩大志愿服务事业的社会影响力,激励更多社会公众积极加入到志愿者行列,推动xx镇志愿服务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