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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2023-11-02 来源:乌哈旅游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外部来函、电邮、资料和本公司内部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按照统一收发集中管理的原则自即日起本公司各类文件外来和内发统一由总经办归口管理

  一、收文的管理与公文的签收

  1.公司所有文件(除董事长、总经理订启的外)均由总经办专人登记签收、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2.对政府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二、公文的编号保管

  1.文件拆封和签收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作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本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总经办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职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三、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总经办主任或行政主管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电应立刻呈送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2.一般性质的函、电邮、单据等可由总经办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部门会办的文件应同各部门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收发员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四、文件的传阅与督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收发员,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总经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交收发员切忌横传。

  5.总经办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总经办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保存。

  6.按照阅文范围。一线员工。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或由总经办通知到单位阅文。

  五、发文的规定

  1.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总经办和行政办公室。各分公司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下属公司、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总经办、行政办公室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总经办、行政办公室审核。总经办、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方可按公司发文规定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密×字、政×字发文。各分公司团体文件由总经办批转。

  3.对公司影响较大,涉及多个以上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主要领导批准签发。

  六、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公司名义、总经办、行政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总经办、行政办公室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公司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文件

  (3)公布公司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单位重大建设、技术、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相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3.总经办、行政办公室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1)对上级机关呈报、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公司联系有关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日常工程、技术、管理、建设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各部门书面或口头自行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发文。

  5.各部门如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部门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七、发文程序规定

  1.总经办、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后,主办部门应以公司目前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2.草拟文稿必须从本公司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3.文稿拟就后,拟搞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部门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4.总经办应根据董事长和总经理有关指示精神,相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部门重新拟稿

  5.经总经办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分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6.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整理写清楚

  7.文稿审核总经办签署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董事长、总经理处审定批准签发

  8.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总经办收发员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

  9.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0.文件打字后,由总经办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收发员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

  八、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对有密级的文件须分管领导或总经办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

  借阅文件应严格旅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总经办收发员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单位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文件的立卷与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总经办收发员负责归档

  (1)上级部门来文包括上级对本部门报告、申请的批复(2)总经办、行政办公室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领导发言和生产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3)高层会议、行政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全体职工大会以及各种例会记录(4)总经理办公会议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单位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7)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单位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单位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8)反映本单位生产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9)单位日志和大事记

  (10)单位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九、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7月份以前整理完。

  十、文件的销毁

  1、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总经办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2、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在总经办收发员文书和正副主任以及分管领导的共同监督下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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