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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建材购销合同

2020-01-28 来源:乌哈旅游

  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 项目建材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乙方所供建材达到国家二级建材标准。

  三、运输: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交货地点、时间方式: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所购货物,乙方必须按时送货到甲方施工现场。

  五、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与第三方建立木材购销关系,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供货并立即收回甲方所欠货款,同时甲方应承担货款总金额的1%的违约金。

  六、货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自供货之日起 天付清所有货款,如不付清视为违约。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有关条款仲裁,并按本合同之约定进行处罚。

  八、甲方逾期付款时,按应付款的总金额每日百分之三向乙方赔偿逾期违约金。

  九、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此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可签定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一、本合同为不含税价。如需开票,另行加收 %的税费。

  十二、甲乙双方结清货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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