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切实为民排忧解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履行工会的信访职能,结和《信访条例》现将区工会有关信访规定作如下承诺:
1。文明礼貌,态度热情。工作人员要精神饱满,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政为民,在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中,文明礼貌,态度热情,耐心周到,积极主动为群众服务。
2。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不让来访群众在接待中受冷落。接访工作人员要认真作好登记,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陈述,做好记录。能当面答复的问题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明确告知上访人答复期限。
3。认真处理群众来信,不让群众来信积压延误。所有收到的群众来信都认真进行登记,及时作出受理决定,必要时转交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行政机关处理。
4。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属于工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接待人员要将办理程序,方法,内容告知服务对象,积极主动办理;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认真告知服务对象。
5。政务公开,接受监督。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有关工会信访处理的法规,制度规定和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事指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依法行政,践行承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办事。自觉遵守各项制度规定,践行服务承诺,言行一致,勇于负责,对基层和群众的意见,批评和建议,虚心接受,及时改正。
7。廉洁从政,严格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铜陵市郊区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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