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相关合作事宜制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范围
甲方负责收购原料,乙方负责监督管理加工,共同合作生产
第二条:资金及人员投入,结算方式
1、 资金投入:乙方负责收购款及甲方在收购中产生的船、车、运输费用、加工费用、包装费用,乙方按成品每吨X元提成付予甲方。
2、 结算方式:所有成品乙方将按照低于市场价收购,甲方提成款在加工结束后将所有费用付清。乙方提最后一车货时结清。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的义务
1、 甲方负责收购原料,必须保证原料的价格最低,质量上等的标准。
2、 甲方负责原料安全的运输至加工厂,更需有准确的原料数量、规格、价格的明细单随车而至。
3、 甲方必须根据乙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作业。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负责厂内加工监督,质量检查。因为此加工产品为乙方品牌产品,产品质量需按乙方要求完成。产品包装的设计及订货由乙方负责。如有剩余包装,剩余包装的费用则由乙方自行承担,不计入成本合算内。
2、 乙方负责全部成品货物的销售。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协议规定按时提供低价,高质量原料,则均属违约,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如甲方所收购的原料高于市场价格,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2、 若乙方未能够按期付款,则按合同法规定给甲方5%滞纳金。 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费用总额、委托变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有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
第五条:其它
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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