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28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尊师重教的有关要求,根据区教育局《关于评选区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贡献奖获得者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评选方案。
一、评选条件:
1.从工作6年(含)以下的青年专任教师中,按照18%的比例评选出区优秀青年教师人选;从工作30年以上的专任教师中,按照18%的比例评选出“教书育人贡献奖”获得者人选;在除以上两项之外的其余专任教师中,按照18%的比例评选出区优秀教师。在评选人数核算时,按照四舍五入法执行,低于0.5的要舍去,报送时要在相关附件中注明本单位此项人数便于区人事科核实。
2.在行管工勤人员中评选报送1名区优秀教育工作者。
二、具体要求:
1.名额分配:我校六年以下青年专任教师共有7人,按照18%的比例,评选区优秀青年教师1人;工作30年以上的专任教师共有3人,按照18%的比例,评选区教师育人贡献奖教师1人;除以上两项之外的其余专任教师共22人,按照18%的比例,评选区优秀教师4人;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
2.本次区级优秀人选与近两年来获得的同级别以上荣誉者不参加此次评选。
3.本次评选依据本年度教师督导考核成绩、教师师德考核成绩、教师平时工作考核情况三方面综合评价。
4.班主任与科任教师按照2:1的比例分配。
5.区优秀青年教师、30年教书育人贡献奖获得者、区优秀教师、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本人须填写申报表(见区人事科通知附件1),人事干事负责报送各项汇总表(见区人事科通知附件2),按表格下面插件(共4项)每一项都必须填写汇总且项目要填写齐全并上报人事科。
6.申报表中主要事迹能够充分体现本人在教育教学中的成绩和亮点以及所获荣誉,字数不少于500字。
7.于7月31日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各一份到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核,纸质文本按要求加盖学校印章,电子文本传至邮箱:@。
8.获奖教师要报送视频和个人事迹解说文稿,具体为:
⑴视频时间2分钟,采用Mpg2或Mpg4数据格式,尺寸720Ⅹ576,不用配乐,不用配解说词,可同期声。
⑵文稿要真实感人,具有艺术性,类似于“感动中国人物”颁奖词,字数不超过500字。既要突出个人事迹,也不能忽视周边群体力量,内容要与视频吻合。
⑶视频与文稿要刻录在同一张碟内,文稿还需另交纸质文本。
⑷上交时间不晚于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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