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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火灾防控百日行动方案范文

2023-10-09 来源:乌哈旅游

  为切实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冬春火灾防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部署,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任务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依据市场监管职责,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市场监管,压紧压实监管责任,抓住重点行业领域,注重重要环节和时间节点,集中力量开展冬春火灾防控百日行动,严查严制火灾隐患,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领域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和减少火灾事故,为百姓欢度安全祥和的元旦和春节。

  二、领导小组

  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伟民

  副组长:张国强、李庆元、季学全、宋全文、姜龙、许琦、秦学立、刘健茁、李丽娟、朱彦平、张炜。

  组员:各科、所、队、会部门负责人。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对存在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符合任职限制要求的依法进行任职限制,已经任职的依法责令办理变更登记。(信用监管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二)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排查辖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并建立监管台账。紧盯流通环节,重点查处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厂、销售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假冒伪劣、无厂名厂址、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不断规范市场秩序。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质量监管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三)深化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物流集散地、大型物资仓库等物流仓储企业的检查活动,依法查处企业擅自变更经营仓储、物流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对擅自变更住所的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改正违法行为。(信用监管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四)强化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监督检查。重点强化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等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消防产品监管。全面排查生产、销售消防产品企业情况,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和监管台账。核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产品说明书、生产厂家供货证明等资料,严厉查处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未经认证出厂、销售的违法行为。(质量监管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五)开展涉疫场所压力容器专项检查。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疫苗接种点、防疫物资生产储存企业等涉疫场所压力容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年度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临近检验周期的,督促使用单位及时报检,切实防范因设备超期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影响。(特种设备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六)进行涉疫场所电梯专项检查与保障工作。对疫情隔离点位电梯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保障工作,重点检查隔离点位防疫期间电梯作业人员持证和配备、电梯定期检验和整改、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张贴、电梯内报警装置、呼层楼层显示等项目。关注电梯检验周期,提前与隔离点位、检验机构进行沟通,争取抓准隔离点位无人入住的空档期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全力保障隔离点位电梯运行满足疫情防控需要,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特种设备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七)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市区两级安委会工作要求,将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点,对气瓶、燃气储罐、燃气罐车、燃气管道进行监督管理,重点排查整治:

  1.气瓶充装单位使用非法制造、报废、改装或者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充装燃气,充装没有设置信息标识的气瓶,擅自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燃气充装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气瓶进行维护、保养或者将气瓶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已发现的事故隐患未完成整改等风险隐患。(特种设备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2.城镇燃气经营单位未落实现有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和新增管道的监督检验。(特种设备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3.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未办理使用登记、未建立并有效实施安全管理制度,未制定或健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档案不齐全,未依法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使用未经检验的压力容器等风险隐患。(特种设备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八)加强内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1.加强用电安全。定期检查是否存在下班不断电,电脑和用电设备人走不关机和长明灯等现象。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河西区市场监管局防火用电安全须知》《河西区市场监管局节约用电工作实施方案》(津西市场监管办[20__]20号),检查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保养更换。(各科、所、队、会)

  2.严格用气安全。定期对食堂天然气设备、管道和燃气灶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为食堂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局机关、所、队、会)

  3.强化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自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局机关及市场监管所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运转情况定期检查,对超过有效期的消防器材及时更新,确保正常使用。严格办公场所禁烟制度,在办公场所明显位置张贴禁烟标识。电动自行车不允许在封闭场所(如办公室、楼道等)充电,室外充电时应指派专人每天不定期巡视,充电显示绿灯时应及时拔掉电源。同时强化全员防火和安全教育工作,将防火和安全工作与其它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努力提高安全防范的意识和能力。(各科、所、队、会)

  4.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格节假日期间的公车管理工作,坚持公务车统一管理制度。加强对驾驶员行车安全教育,做好冬季车辆管理安排,加强车辆检查保养,严防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避免出现交通事故,不开带病车上路,不酒后驾车,切实维护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车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各科、所、队、会)

  5.加强内部安保及值班工作。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保证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加强内部安全巡视,遇到内部安全紧急情况做到及时汇报、及时整改、及时总结,将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各科、所、队、会)

  6.加强实验室管理。涉及实验室的部门需对试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实验室防火工作,配足灭火器材。各种试剂需由专人保管,严禁与火源接近。(计量所)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20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1月21日至3月20日)。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紧盯工作任务、对照时间节点,严密组织落实,从严从细抓好工作,确保百日行动抓紧抓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和高度重视冬春火灾防控百日行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抓住突出问题,细化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全面贯彻,认真落实。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河西区市场监管局冬春火灾防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确保百日行动扎实落实。

  (三)及时总结,按时反馈。专项行动期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情况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确保信息传递畅通、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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