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就内容广告发布有关事项签定本合同并共 同遵守:
一、广告形式:城市LED大屏
二、广告位置: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与港城大街交叉口LED大屏
三、广告规格:19秒
四、广告期限:自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共计1年。实际发布时间以《验 收报告》中确认的发布时间为准。
五、广告价格:
1、广告费:20xx00元 贰拾万元整
2、广告费的支付:签定合同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广告费全款,计20万元。
六、双方责任:
1、乙方负责户外广告报批手续,广告稿样审批,验收及发布期的保修维护。
2、乙方负责提供LED大屏,乙方负责将广告视频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不合格,稿 样退回甲方修改。
3、乙方收到甲方全款后,应按照时间及时播放
4、甲方应按期付款,如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5、广告发布期间,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甲方责任造 成广告发布终止由甲方承担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甲乙双方友好 协商解决。
七、合同续签:
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本合同事宜。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如合同期满甲方未办理续签手续,甲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八、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 诉。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合同中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如需修改,可签订补充合同。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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