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本人郑重承诺:
一、依法执教。遵纪守法,不做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行,在教育教学中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传播违背法律和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二、廉洁从教。发扬奉献精神,不违规办班、不有偿补课,不误导学生乱订复习资料或其他课外读物,不能向学生推销学习用品,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收费。
三、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心系学校,自觉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努力按照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认真钻研业务,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自觉端正教风,不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课堂,尊重学生的学习时间,确保每一节课的教学质量。
四、诚信育人。勤勤恳恳工作,踏踏实实做人,注重教师形象,做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诚实、守信、公正、严格,处处为学生表率。
五、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公正、公平对待学生,不能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等身心伤害。
六、尊重家长。及时沟通情况,经常深入家访,与家长共同探索教育的方法方式,实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互动。
七、严谨治学。求真务实,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做到精益求精,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落实教学常规,在教学中不出现科学性、知识性错误。
八、协作创新。不断进取,加强学习,丰厚自身的理论积淀,提高学识修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以独特的人格魅力来影响人、培育人。
九、教书育人。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开启学生的心智,用爱唤起学生的自信、自尊和真善美的热切渴望。
十、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学生形象,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如有违纪,愿意按有关规定接受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和处罚。
承诺人: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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