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为公司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及 公司负责人,自愿接受总公司及本公司管理,遵照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范要求,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监督检查各子公司及本单位各部门、员工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安全措施、总公司及本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和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2、研究解决各子公司及本单位各部门在生产建设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或限期整改。
3、严禁违章指挥、强令员工违章作业,对下级上报的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集团安全工作会议,对各子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总结、评比,研究、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5、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实施奖励,对各类违纪现象实施处理或处罚。
6、组织协调各子公司制定、修订、审查安全生产制度、岗位责任制、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并经常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7、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应急演练活动。
8、做好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制定编制企业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实施。
10、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日常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一般安全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11、参加、科学指挥事故的抢险和处理,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事故报告、事故记录和事故档案管理工作。
12、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进行处理。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