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物业管理乙方:
为了创造一个和谐,安定的小区。小区物业决定将地下车库(号)承包给人,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签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提供车库,车库面积平方米。车库里面的所有安装设备(包括铁门,电线,灯头,插座等)属于甲方。如果乙方要安装其他设备,甲方概不承担费用。不管以后乙方自己放弃看护车库还是因违反看护车库规定(离岗,被偷电瓶车,发生火灾等)开除,所装设备甲方也不承担费用。以后不管乙方自己不看车库还是甲方不让看车库,自己所装设备甲方也概不承担费用。
二:电瓶车每月每辆收取的费用由甲方规定,不能擅自乱收费,乱涨价。收取的每月每辆12元的费用全归乙方所有。但乙方要承担车库(号楼道)的电费。
三:车库安放的电瓶车如被偷盗,由乙方赔偿。物业概不负责。
四:甲方如发现乙方违反以下规定:1,无人看车库2,电瓶车(自行车,摩托车)被偷盗3,给他人看车库4,被他人住宿车库5,发生火灾。将有权取消合同,开除乙方。如乙方发生火灾并私自不看车库,撤退,造成的事故后果物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乙方生病或发生意外事故致死(包括车库内),甲方概不负责。
六:此合同一式三份,公司一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七:合同期限:
物业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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