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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2022-04-06 来源:乌哈旅游

  一、项目基本情况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为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政策,努力推动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申请设立20xx年度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

  本项目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632万元,省级财政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51万元,市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xx万元,县财政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99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教育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

  二、评价基本情况

  为全面了解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嘉祥县财政局委托济宁浩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嘉祥县20xx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组遵循“科学规范、绩效相关、政策相符、依据充分、独立评价”等原则,结合项目特点,针对已完成的项目从决策、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开展绩效评价,主要采用的方法是目标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从资金实际到位和使用以及预期支出情况、效益实现情况等出具评价意见,并从整体上把握义务教育经费支出是否合理,是否超范围、违规使用资金,资金

  使用的预期效益是否得到充分实现。同时,结合项目主管、实施单位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对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本项目总得分为86.58分,评级等级为“良”。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一级指标得分率分别为93.00%、79.90%、76.67%、96.67%。截至20xx年底,预算资金已基本到位,保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正常运转,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项目总体上立项规范,资金分配依据较充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较合理,但部分指标设置不合理;资金到位基本及时,大部分资金能够按照要求使用;项目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但还存在支出不规范等问题;通过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项目的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使县内全部适龄学生受益,减轻了学生家庭负担。

  四、项目主要绩效

  1.保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正常运转,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全县一共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156所,包括初中学校17所,小学138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义务教育经费的预算支出有力的保障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正常运转。

  2.通过两免一减政策的宣传,扩大义务教育政策知晓率,增加了入学率,减轻了学生家庭负担

  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充分利用制作各类政策宣传版面、网络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的义务教育“两免一减”政策。中小学校开展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内容的宣传活动,各校利用学生班会、主题队会、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两免一减”政策的宣传,扩大义务教育政策知晓率,增加了入学率,减轻了学生家庭负担。

  五、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学校财务核算不规范,财务未公示

  (1)部分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与核算主体不相符,未用于本校正常运转。

  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部分学校报销的发票抬头为个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部分学校列支其附属幼儿园的费用。

  纸坊镇中心小学支付的20xx年费用,发票抬头为嘉祥县纸坊镇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金额合计19.20万元,占学校20xx年公用经费比例为11.61%;纸坊镇四村小学为联小幼儿园支付1.14万元电费。孟姑集镇中学20xx年1月支付18,300.00元的土地补偿款,租地协议书甲方是孟姑集镇教育委员会。

  公用经费未全部用于中小学运转,变相减少了义务教育经费的额度。

  (2)部分学校会计基础核算工作不规范,签字手续不齐全,会计信息不清晰,不能准确反映学校各项费用支出情况。

  ①学校报账员原来多数为老师,缺乏财务基础知识,上岗前未经过系统培训。在原始单据整理中,将不同项目、不同用途单据粘贴在一个报账单中,合并为一个支出明细,或为办公费、或为印刷费,未分门别类处理。会计人员在账务处理中未按原始单据核算,致使办公费中含有印刷费、校园文化制作费、修理费;而修理费中有办公费、打印一体机和差旅费,造成固定资产的漏记。这种问题在镇小学尤为突出。

  ②报账不及时、存在跨期费用。

  部分学校20xx年公用经费支出中,列支了20xx年及以前年度的费用。大张楼道镇中心小学20xx年报批的费用中,20xx、20xx年度支出共计30,523.00元。

  ③公用费用支出管理不规范,资金管理能力有待于提高。

  A、孟姑集镇小学、大张楼道镇中心小学、大张楼道镇中学和马村镇南陆小学和第二中学等学校,20xx年开始实施单项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项目支出,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和民主理财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书面报告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有的学校虽然已执行,但执行不到位,同一项目支出分开开具发票,单张发票金额控制在5000元以下。王铺联动小学支付空调维修费分别为4,935.00和4,360.00元,供应商为嘉祥县二胖建材销售店,发票日期为20xx年11月5日,发票号码:33022831、33022832;实验小学总校区20xx年8月支付宣传印刷费分别为4,796.00和952.43元,供应商为嘉祥县万张街道四方广告设计中心,发票日期为20xx年6月27日,发票号码:38524529、38524530。

  B、维修费、印刷费等经常发生的项目支出,学校未事前控制,资金使用计划性不强,支出比较零散,同一期间同一项目有多个服务商家。

  如梁宝寺镇桐庄联办小学,20xx年8月支出管道、房屋、空调维修费五笔,分别为嘉祥昇鸿商贸有限公司、济宁鸿禾商贸公司和嘉祥县二胖建材销售店等五家不同维修商家。实验小学西关校区,20xx年10月-11月,支付印刷费五笔,印刷厂家分别为山东儒诚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嘉祥县金鹏雕刻广告服务部和嘉祥县万张街道四方广告设计中心等五家厂家。

  项目支出供应商数量较多,不仅不好管理、增加实施过程的管理成本;而且每个项目金额较小,很难引用竞价机制,降低服务价格,不利于节约公用经费开支。

  C、大额维修项目未留项目质保金、付款前未进行维修质量工程验收。

  如马村镇中学线路疏通工程,工程金额75,483.60元;实验小学五洼校区,维修和购买家俱金额共计38,090.00元,未预留项目质保金。如后期出现纠纷,学校可能陷入被动。

  ④老僧堂镇学校未按照规定进行财务公示,学校未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老僧堂镇大曹小学、老僧堂镇大靳小学和老僧堂镇中心小学等学校,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未在校内公示,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

  (3)会计核算主体不符合规定。

  嘉祥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第六条规定: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孟姑集镇卞联小学财政收入总额中有包含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费用记录中有为附属幼儿园购买的玩具、支付的校方责任险,学校、幼儿园资金相互占用。

  收入的实现,费用的发生都是针对以学校为主体而言,会计主体不正确,导致财务报告信息不准确,无法实现学校预算“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

  2.部分学校存在公用经费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债务

  部分学校存在公用经费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债务,如大张楼道镇中心小学20xx年偿还债务合计为389,950.00元,占学校20xx年公用经费比例为43.12%;王铺联动小学偿还嘉祥三磊建设公司操场基础款、硬化款共计91,090.74万元,占学校20xx年公用经费比例为21.20%;纸坊镇新诚小学于20xx年1月和2月,分别支付嘉祥西关建筑公司、祥县郝巍建筑公司欠款金额合计119,899.78元,占学校20xx年公用经费总额比例为12.79%;孟姑集镇卞联小学20xx年偿还债务合计为63,611.52元,占学校20xx年公用经费比例为17.03%。

  六、意见建议

  1.加强对学校报账人员和会计核算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整体业务水平。

  对学校新接任报账人员和核算人员,实施岗前培训,一、使其提高认识,自觉履行工作职责;二、是掌握原始凭证的基本要素、种类和管理要求,严格报账程序、遵守账务规章制定。让他们知晓政策,明确规范,熟练操作。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财务知识培训班,提高财务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2.义务教育经费支出范围严格按照规定支出

  建议学校严格控制义务教育经费支出,保证教师培训支出和音体方面的支出不低于规定比例,不得用于大量办公设施购置,不得用于支付以前年度欠款,以不断提高教师水平和学生的综合素质,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3.编制支出预算,对学校经常性、常规性支出做好事前控制。

  建议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经常性、常规性支出以嘉祥县各镇(街道)为单位,统一打包进行项目招投标,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时间的前提下,从中选择报价低、技术力量强、质量保障体系可靠、具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承包商作为中标者,与其签订一定期限内的服务合同,既节省选择承包商的时间、节约使用学校资金,又能保证项目的质量。

  4.教育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建议充分发挥教育内部审计部门的作用,每年开展一次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并适时查验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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