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系班的学生,现为申请助学金而作出以下承诺:
一、“缓交学费申请表”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三、“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四、“助学贷款申请书”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五、本学期已经得到国家二等助学金元。
六、家庭为自己筹集的`学(杂)费,已全部交到学校,没有挪用而成心欠费。
七、以上任意一条假设不属实,我愿意同时承受以下条件:
1、同意学校追回本学年度获得的各种评优、获奖和资助的款额、证书,并承当相应的责任。
2、不参加下一学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其它奖学金的评定。
3、不参加下一学期各种荣誉称号的评比。
4、不申请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
5、不享受国家对大学生回家时火车票减半的优惠政策。
6、每学期为学校或学院公益性事业无偿效劳20小时。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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