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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协议书集合

2020-06-03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点,在新化县梅苑开发区南源路口,甲所开皮卡车湘KM2838与乙所开摩托车相撞,致使乙方左腿,右肩部受伤,摩托车损坏。现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支付后续医疗费用及赔偿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 )给乙方。

  二、乙方今后出现其他问题甲方不再承担任何的责任。

  三、乙方不得再因此事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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