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码: 3707811990061 自2019年8月于 法务 部门,从事 法律事务 工作,现于2019年11月11日 申请参加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特此证明
备注:此证明仅作报考职业资格证书凭据,不作其他用途。
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1875
(河南德豪润达科技有限公司)(公章)
20xx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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