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广告公司承包经营合同

广告公司承包经营合同

2020-10-20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洽谈,甲方本着面向市场、拓展市场,引起现代广告经营管理理念之宗旨,将 公司相关的广告业务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根据《合同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业务,按照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职责明确等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公司承包给乙方经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二、公司相关的广告业务,业务范围涵盖LED显示屏媒体运营,户外广告,会议服务,展览展示策划等。

  三: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 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乙方所有。

  四:承包期间,乙方经营亏损,由乙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广告部现有办公场所及办公用品,具体物品的类别及数量以交接清单为准,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数归还甲方,如有损坏、遗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正常老化、磨损除外)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广告摄、编设备的使用和及时维护,并推荐两名编辑制作人员为乙方聘用,以保证乙方广告的正常制作和播出。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通讯设备,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对设备、设施有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

  六:违约责任,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协议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一切的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