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学生流失,确保学生巩固率达标,努力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巩固措施
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一系列教育政策法规,依法督促适龄人口按时入学,接受完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要转变工作作风,寻求科学的教育方法,营造温暖舒适的学习环境,坚决杜绝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和歧视学困生现象,进一步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做好学生返校动员工作。
二、目标责任
各校、各班学生人数以开学初报名册和中心小学组织检查核实的人数为准,巩固率为100%。
三、处罚办法
因体罚、变相体罚或歧视,教育方法欠妥而导致学生辍学者,每辍学一名学生处罚直接责任人罚金100元。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责任人当年考核不得定为优秀格次,不得评为各类先进。
四、考核办法
以学期为单位,一学期兑现奖罚一次。由中心小学教导主任为学校提供真实可靠的处罚决策依据。
五、补充说明
1、非教师原因造成的学生正常流失,且班主任做了大量工作而无效,经调查属实者不适应本责任书及考核办法。
2、本责任书由中心小学与辖区各校校长、中心小学各班班主任签订,各校、班组织相关教师学习执行。
中庄小学校长:
中庄小学年级班班主任:
中庄小学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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