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车人(甲方): 身份证:
购车人(乙方): 身份证: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辆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力帆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转让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1、甲方将自己拥有产权的红色力帆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牌号为:(琼D00X55);发动机号,车架号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计人民币元整(¥: .00元)。乙方应在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转让款。
2、①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201 年 月 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②该车自实际交给乙方之日起(自201 年 月 日起)所发生的违章罚款及交通事故赔偿等一切由全部由乙方负责,均与甲方无关,甲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3、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乙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4、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确认该车状况良好,予以认同。
5、该摩托车转让于乙方后出现的一切问题(如维护修理或被盗等)与甲方(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6、该摩托车转让后,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甲方(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7、该摩托车转让后,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乙方(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8、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向乙方实际交付转让车辆后,车辆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
9、该协议书一式两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相关批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车辆转让事实清楚,意思表示真实清楚,甲乙双方签字按印后即具法律效力,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其车款。(如有中间人则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间人各持一份)。如发生争议在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10 备注:该协议所列第2②条款和第5-8条款为甲方(行驶证登记人)免责条款,特此声明。
11、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约定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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