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工作将继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麻江县两个系统管理实施方案》为指导,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妇幼卫生的公共职能,在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妇幼保健工作,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特别是婴儿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目标。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预期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预期目标:全镇无可避免因素的孕产妇死亡;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以内。
(二)具体工作指标: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86%以上,住院分娩动员率达100%,住院分娩率达96%,本院剖宫产率控制在18%以内,产后出血率<4%,产褥感染率<2%,子痫发生率<1%,滞产发生率<2%,新生儿重度窒息发生率<2%,新法接生率达100%。孕产妇早孕建卡管理率达99%,早检率达95%,产前检查≥5次、产后访视≥3率达99%,孕产妇手册、登记册回收率达85%以上;高危孕产妇筛查率不低于100%;镇级妇幼人员与高危孕产妇见面率达10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高危孕产妇转诊率达100%,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达100%。本院住院分娩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5%。HIV、乙肝、梅毒咨询、检测率达92%以上;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6%以上,4个月母乳喂养率达95%以上,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6%,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98%,婴儿死亡率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以下;本院住院分娩出生证的发放率达100%。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82%。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镇、村要建立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母婴安全。各村建立高危孕产妇转运领导小组,其成员由村干、村卫生员、村驾驶员组成。实行定期下组询查制度,每月至少下组巡查2次。到预产期的孕妇预产期前一周必须到孕妇家动员一次。发现高危孕产妇及时建卡管理并同时做好转诊工作。村卫生员及医院医务人员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与县医院妇产科医师、专家联系,请求给予技术指导或到现场参与抢救。
(二)继续加强产科建设,逐步完善病历书写与规范化管理,提高产科质量。计划在20xx年内完成产房温馨室内空调的安装,增加产包2个,人流包2个。
(三)加强责任强化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继续与各村卫生员签署“妇幼工作”责任书,坚持孕产妇死亡的责任追究制度。
(四)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产科及新生儿窒息复苏抢救技能培训学习.充分利用镇村两级月例会的有利时机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开展好各项技能培训,全年不得少于6期,其中大型培训会2期。不断提高产科、儿科、村级卫生人员对产科操作技能和新生儿窒息复苏的抢救能力。村级积极采用宣传栏、黑板报、下组巡查等方式开展好对孕产妇及育龄妇女的培训工作。坚持每次培训都有记录。积极发展我镇妇幼卫生健康教育事业。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提高孕产妇健康知识水平。
(五)加强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疾病筛查的宣传力度,力争全镇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疾病筛查率达50%以上,其中本院住院分娩新生儿筛查率达90%以上。争取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为家庭、为社会、为国家减少一份负担。
(六)做好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依据《麻江县两个系统管理实施方案》重点做好高危孕产妇的鉴别转诊和全程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继续做好7岁以下儿童儿童保健管理,特别是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不断提高儿保人员技能,做好7岁以下儿童健康的监测及指导工作。
(七)继续做好爱婴医院的创建。严格按照《爱婴医院管理监督指南》标准,继续做好爱婴医院的创建并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
(八)加强妇幼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加大投入,推动妇幼保健工作健康、持续地发展。加大妇幼保健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经费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村卫生院员、村级高危孕产妇转运小组的工作的职能。同时加大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补助标准,从而提高我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确保母婴安全。
(九)镇卫生院定期对村卫生员及妇产科、包村医师进行业务培训及定期考核。制定详细培训计划,严格培训纪律,提高医生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村级服务质量。
(十)加强0—5岁儿童死亡监测。充分利用下组巡查的同时做好0-5岁儿童摸底调查,对于死亡病例要做到发现一例调查取证一例,并做好记录,于每月月例会上报镇卫生院,如为新生儿破伤风病例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镇卫生院。
(十一)做好妇幼卫生数据的统计上报。加强妇幼卫生网络化和信息化建设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认真做好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并按时上报。并明确村卫生员为本村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负责本村妇幼卫生信息的收集每月25日上报本月妇幼卫生信息。李继群同志为全镇具体的信息管理员,全面负责项目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工作,按项目要求进行数据填写及核准上报。每
月25日前按时上报上这个月的妇幼月报表、死亡报告卡;坚持“农村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信息月报制度,进行项目信息管理。每月25日前将这一月份“农村住院分娩补助”报帐材料上报县项目办公室。同时做好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调查工作。
(十二)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启用电脑打印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严格按照黔东南州号文件精神,规范化发放,做到实行证和公章分开管理,实时监督,统一格式打印,从而完善我镇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对补办出生证的群众严格按照州人口计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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