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室一站五队”警务运作模式的核心价值是在不增加警察数量的前提下,通过对公安机关现有警力资源的挖掘与重新配备,将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增强公安派出所警务实战能力。其运作模式为:在派出所成立指挥研判室、街面警务工作站、社区警务队、治安队、刑侦队,加上县局在派出所下设的巡逻中队、法制中队即称为“一室一站五队”辅以机制、制度和装备设施,保障它有序高效地运行,它的出现顺应了社会现实需要和公安工作改革的要求,体现了警务改革突出实战化的特点。
概述所谓“一室一站五队”警务模式。是指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治安需要,根据公安派出所的职能定位和改革要求,将各种警力资源重新配置,充实和调整派出所警力,使得警力向基层一线倾斜,警务前移到社区和街面,将下沉到派出所的警力整合成指挥研判室、街面警务工作站、社区警务队、治安工作队、刑侦队、巡逻中队、法制中队,分别赋予各队室相应的职权与责任。使派出所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能相互协同的一种警务运作模式。“一室一站五队”模式在全国各地内涵、称谓不一,有的叫“一室一站三队”,也有为“一是一站四队”,还有“一室三队”、“一室四队”根据派出所工作实际而定,各地内涵、称谓虽有差异,但警力的基本架构与运作机制大致相似,故不作细微区分。最早实行“一室一站三队”警务模式的是在广州市的一些公安派出所,之后在浙江、福建沿海一带城市派出所,现在西安市公安派出所也在探索推行,形式和内容上一直在完善。
“一室一站五队”警务模式主要是针对城市治安特点和要求提出来的,当前我国城乡"二元"格局依然存在,城乡的经济、文化、社会生活、治安状况有着巨大差异,而且城市和乡村还存在地区差异。在全球化和信息化浪潮下的今天,城市中人群居住密集,人员构成复杂,交通发达,信息交流和人员流动频繁,财富集中,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导致治安状况和治安要求复杂多变,对于城市公安派出所,“一室一站五队”警务运作模式相比传统“划分警区,包片负责”的警务方式,能较好地实现打击有力,防范严密,管理有序,控制有效的工作目标,由于乡村村落分散,人们大多以同族同姓聚居在,经济以农业生产和外出务工为主,交通战线长,人员流动缓慢,因而乡镇派出所警力投入较少,警力构成简单,职责权限大都集中在县城或市区的派出所,其警务运作方式显然不可搬用“一室一站五队”警务模式,即使同是城市派出所,“一室一站五队”警务模式在警力构成和勤务方式也存在明显差别,不可死搬硬套。
公安派出所实行“一室一站五队”警务运作模式,警力资源按“打,防,管,控”职能目标进行专业分工,根据每一名民警的工作特长,按照一定的比例原则成立“一室一站五队”即:指挥研判室、街面警务工作站、社区警务队、治安队、刑侦队、巡逻中队、法制中队。其职责是:指挥研判室负责户政管理,情报信息收集上报,警务分析研判指挥,对外宣传、档案管理与警务保障;街面警务工作站负责街面、人流聚集区、主街主干线的人员盘查、现场应急服务、咨询救助、堵截查控;社区警务队负责社区警务室、安全防范宣传、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员管控和服务群众工作;治安工作队负责110接处警,信访维稳、维护公共秩序,查处治安案件;受理群众在危难时刻的报警及接警;刑侦队负责辖区内简单刑事案件的侦破,配合刑侦部门破案;巡逻中队负责辖区内的巡逻,盘查及应急处突增援,工作可采用“网格化”包时段的网格化巡逻,增加见警率;法制中队负责执法工作培训教育、案卷审阅流转、执法质量考评、执法公开等工作。
“一室一站五队"既分工又协作,由所长统一指挥,副所长及派出所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主任、站长、队长,与室站队民警责任绑定,各密切配合, 形成合力,指挥研判室掌“情”,街面警务查报站管“面”,社区警务队攻“防”,刑侦队主“打”,治安队突“调”,巡逻中队司“控”、法制中队提“质”,各警种分工明确。战时指挥研判室统一指挥;街面警务查报站负责拦截查控、稳控社会面;巡逻队、治安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先期处置案件;刑侦队迅速展开调查,确定侦查方向和工作对象;社区民警队积极配合,摸底排查、收集挖掘破案线索;法制中队负责执法质量把关审批,这样就避免了多个警种各自为政,出现各干各,重复干的局面,而是捏成一股绳,整体联动,形成合力。
“一室一站五队”模式在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没有赋权赋能的前提下,只是将派出所的警力简单划分成几块,被基层民警戏称为“换汤不换药”。二是派出所队伍建设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管理机制,不能把转移的警力真正沉得下,留得住,用得好。三是综合配套措施跟不上,有关“一室一站五队”不是简单的机械组装,要使新的警务模式长期有效地运行起来,必须使“一室一站五队”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派出所警务改革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绝不是简单的警力、机构重组。
一是争取上级组织应全力支持。现今城区一个派出所加上警务辅助人员(辅警、文职、专职协勤)大多超过40人,仅靠当地党委组织部门任命的“两正一副”管理上显然有疏漏。“一室一站五队”的负责人应由基层推荐,上级任命,县局赋权,派出所赋能。二是建设有效的激励机制。城区派出所一般为正科级建制单位,省会城市大多数为副处级建制,按照2名领导配备1名非领导职务的原则,城区派出所可争取一些享受科级待遇的非领导岗位,以此调动基层民警积极性。三是健全相关工作制度。要建立健全《城区派出所“一室一站五队”工作职责》、《城区派出所“一室一站五队”运行操作规范》、《城区派出所“一室一站五队”考核制度》、《城区派出所“一室一站五队”指挥研判制度》等。四是试点派出所应尽快通过实战效果来检验改革成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试点派出所应尽快通过“打防管控”的实际效果向上级公安机关、当地党委政府和辖区群众交上一份放心地、高质量的答卷,赢得认同、赞许、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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