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和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房屋坐落于六甲新 号,砖混结构,甲方将 出租给乙方作为 使用。
二、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元/月,年租金为 整(大写: ),付款方式: ,在租期内甲方不得私涨房租,甲方收取水电、房屋设施押金 元,在协议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
三、有关事宜
1、协议期满时,如乙方仍然继续租赁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协议另行签订;如果乙方不再续租,但房屋内还存有乙方的物品,乙方到期或者未付清房租还不搬走(限期:租期后3日内),影响甲方另租房屋,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所剩余的物品并另租他人。
2、乙方在使用房屋中产生的地方性收费(如卫生费、管理费等)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自来水费、生产生活用电费由乙方按使用量按时交纳,不得延误,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水电费收取标准:冷水 元/吨,热水 元/吨,电费 元/度,不得偷电、偷水、吃点滴水,若发现偷水、偷电现象按上次收费的10倍严惩。更不得延误,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有线电视每台 元/月,若遇政府性涨价,甲方有权涨乙方水、电、收视费。
3、如政府征用或当地城中村改造,不可抗力、自然因素等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时,双方互不违约、互不承担相关责任,各方损失各方承担,乙方无条件搬走,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纳当年未租用满的后期租金和押金。
4、乙方在租赁期内只有该房屋的使用权、管理权,不得买卖、转让、转租,更不能将该房子用于担保抵押。
5、乙方在租房期间注意事项:
①安全文明用电用水;
②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③保证老人、小孩、同住人的安全;
④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若发生任何事故及安全事故(偷、盗、人员伤亡等等),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事故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必须照价赔偿。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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