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多年来,参合农民的积极性很高,新农合参合率已经达到98%以上,参加农民个人缴费也在逐年增加,政府补贴也相应在每年提高,新农合筹资额不断增多。这确实解决了大病住院患者的经济困难,但是由于局限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以及大病或特殊病种的范围内,这还是给农村多数患者就医带来不便,特别是乡村距城镇医院较远且交通不便的患者不能就近取医存在诸多的困难。有的他们一些日常临时小病患者又不要住院,也不必要赶到城镇医院去诊疗,只是在就近村级卫生所临诊,日少则百几十元一次,多则千把几百元地磨医,常年累积也达大几千的医疗费用,他们这些小病无法取得参合报销,享受不到参合实惠,确实存在着不公平。对此,根据聆听群众的心声,保证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我们提议:
一、新农合医疗机构应拓展到村级卫生所。确实解决广大农民小病就近取医就能得到参合医疗报销的问题。不论哪个病种、大病小病、住院还是临诊,都能得到新农合报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解决农民方便就医和参合实惠的作用。
二、要进一步加强完善和规范乡镇卫生院及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制度,市级医疗机构每月要抽调各科室的主要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去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医德医术的管理培训。加强村级卫生所的管理,强化农村医生和医务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乡村医生的医疗水平,健全农村卫生所的药品监管制度,药价核查制度,防止农村卫生所药品贵、收费高等不良现象发生,切实减轻患者的负担。
三、建议在新农合筹资充足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农村小病患者在人次千元以下的医疗费用可以采取全额的参合报销,真正体现农村新农合的优越性。
四、根据新农合缴费的逐年增加,筹资额也不断增多,广大参合农民要求医疗卫生部门对农村参合对象每年至少体检一次,让参合农民真正体现到参合的好处与实惠。
以上提案希望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予以采纳并得以落实,这样才能使农村新农合医疗事业更加完善、健全、规范,更好地为农民卫生医疗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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