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二人系夫妻关系)
身份证号(夫):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
身份证号(妻):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对位于市区小区号楼单元室的房产、储藏室、车位享有独立的所有权、处分权、出卖权,甲方有意向出售给乙方。
2、乙方有意向购买上述房产、储藏室、车位,甲乙双方共同同意按照元的价格交易该房产。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上述房产、储藏室、车位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1、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市区小区号楼单元室,产权证号为:,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为毛坯;该房屋阳台为式;储藏室坐落于于市区小区号楼单元室,产权证号为:;车位坐落于于市区小区号楼单元室,产权证号为:;
2、甲方承诺该房产、储藏室、车位为甲方有完全所有权、处分权的财产,不存在任何被抵押、质押、扣划、担保等影响完整权利的,如果因为甲方原因房屋被查封、冻结、拍卖等任何影响乙方过户或使用的情形,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交易价格
1、该房屋、储藏室、车位总金额为元(大写元整)(含税),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2、本合同项下房屋、储藏室、车位交易、更名等行为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交易税费、更名所产生的费用等一切税费,均已包含在上述金额中。
第三条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元(大写元整);
2、甲方收到乙方首付款后日内到主管部门配合乙方办理房屋、储藏室、车位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3、第二次付款:在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好房屋过户、更名等全部手续后日内,乙方将该房屋剩余款元(大写元整)付清给甲方。
第四条房屋移交和户口迁出
1、双方同意,甲方应在产权转移手续办理结束后日内,将具备交房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产、储藏室、车位交付给乙方。
2、因任意原因导致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支付违约金元(大写元整)。
3、甲方应当在收到房屋全款之日起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甲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支付违约金元(大写元整)。
第五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1、甲方保证该房屋本房屋在合同签订后,该房屋产权清晰无异议,绝无买卖、抵押、典当、继承、租赁等与他人纠纷之事,无查封、扣押、拍卖等法律风险,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皆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元整),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2、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正式交付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0日转移给乙方。如甲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日之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元整),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当白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元整)。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逾期在6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向甲方迟延履行金元(大写元整),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60日后,甲方有权解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元整),甲方收到违约金之日起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
(三)甲方在本合同签定收房款后,不得因市场涨价或政策原因等为理由,收回或者反悔不出售房屋,或要求涨价,如甲方违反此约定,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元整),该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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