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在甲方承包修建的.受伤。该起事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因工受伤,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伤残。现经甲、乙双方的自愿协商,达成如下赔偿协议,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协议,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2、甲方一次性给乙方支付工伤赔偿金_____元,该费用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工伤保险规定的法定支付项目和解除劳动关系的各项法定支付项目。
3、在协议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以上款项,甲方不得拖欠。
4、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撤回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劳动关系确认纠纷一案的仲裁申请,若不撤回申请,视为乙方违约。
5、甲方支付赔偿款后,乙方也不得再次要求赔偿,更不得无理取闹干扰甲方的生产和生活,否则乙方的行为视为违约,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本协议签订后,甲、乙方应积极履行本协议,若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金数额为;在乙方违约时,还应退还已经收取的工伤赔偿金。
7、本协议在签订时,甲乙双方对协议内容已知晓。甲方支付的工伤赔偿款为最终的一次性赔偿。
8、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协议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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