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墨香苑小区业主:
你们好!
县电信局为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供广大电信用户优质服务,於上月下旬来我司商谈,在本小区楼顶部放置无线设备一事;由于我们的工作疏失,没有做好认真调查,也没有就此事先告示于众,更没能使得广大业主知晓和公允,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事后多名热心业主到我公司反映,电磁辐射会对人体产生一定的危害,不可在小区内架设相关的设备;
昨天下午,我公司再次约谈电信局相关作业人员;尽管对方一再解释,有部分电信用户需求,亦或功率很小只有5瓦、不会对人造成伤害等;但我公司明确表明我们的立场,“没有业主同意绝不许通电运行”!并要求其在一周内拆除相关设备。
对方已经做出相关的承诺。
在这里向关心此事的热心业主表示衷心感谢,对由此事给业主朋友造成的焦虑表示深深的歉意!
此致
敬礼
致歉人: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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