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公司:
为了使光大能够更积极、稳妥、健康地发展,国务院批准光大成立董事会。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直接向国务院负责。凡属业务、财务、人事等方面重大问题的决策,均需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定期举行会议。在董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董事会行使董事会职权。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光大实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光大董事会应尽快制订章程并报国务院备案。
光大董事会由下列十五名同志组成:
光大常务董事会由下列五名同志组成:。
特此批复。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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