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征管科紧紧围绕局党组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以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上半年重点工作
20xx年是局党组确定的“改革推进年”,在总结20xx年征管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
(一)优化科室职能。今年3月,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将信息科按原征管改革方案所承担的城区分局征收所的税款征收及纳税服务的工作职责予以调整,按照区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的要求,承担数据管理、税收风险管理等工作职责,与征管科合署办公,共同抓好税收征管和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任务。计划财务科原承担的税收计、会、统、票业务与城区分局征收所所承担的办税服务厅工作合并,行使征管改革后的纳税服务局职责。
(二)规范办税流程。进一步规范进户执法行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实施日常检查,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能不进户的,或者可进可不进的,均不进户。以《全国税收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及区局《税收业务工作规程》为标尺,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实现“窗口受理、内部流转、办结、一岗出件”,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取消网报纳税人各类申报表、财务报表纸质资料的报送,实现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双减负。
(三)优化纳税服务。以落实《纳税服务规范》为契机,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对《纳税服务规范》升级版本的培训,同时结合区局3月下发的《税收业务工作规程》进一步梳理了业务流程、明晰岗责要求,确保每一位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全面掌握和熟练操作各项具体业务。
按照区局关于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有关要求,从落实税收业务工作规范及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持续提高服务和宣传效率等方面入手,使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地生根。加强纳税人学堂的建设,将新的税收政策通过纳税人学堂等途径向纳税人进行广泛宣传和辅导。
(四)强化风险管理。在做好区局风险任务应对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本局风险管理工作,进一步将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落实于税收征管工作中。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了《北屯地方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办法(暂行)》,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及操作流程。
加强风险管理知识和风险管理软件的学习应用:年初以来,科室2人先后参加了区局组织的税务风险管理骨干培训、以干代训以及税收风险管理平台3.0操作培训,并将培训内容结合实际向我局干部进行了再培训。结合区局风险计划,我科将在6月自行开展一次风险识别、排序及推送工作,实现我局风险管理的新突破。风险应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风险应对纳税评估工作。对上半年自治区地税局风险办推送的5户企业纳税人及时进行了纳税评估。
(五)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促进提升纳税遵从度。全面深入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与税收“黑名单”制度。同时,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和评价,确保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统一性,我局与北屯国税局联合成立了“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评定工作中积极沟通和交换信息。经评定,北屯辖区20xx年度纳税信用A级企业共计2户。针对A级企业我局进一步加强后续管理,将A级企业名单在网站及办税服务厅等予以公告,为其开通发票领用等涉税业务绿色通道等。
(六)开展建安、房地产工程项目清理工作。抽调人员,组成建安、房地产工程项目清理小组,对辖区20xx年以来批准立项的392个建筑安装、279个房地产项目的完税情况进行清理。经过清理,目前入库税款2181万元。
(七)加强计算机考核,提升征管数据质量。结合20xx年税收征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提升征管数据的质量,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北屯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质量计算机数据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考核指标、责任部门、整改方式、责任追究等内容,按月实施自评,同时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办法》运行以来,共计对12条错误数据的相关8人次进行了通报。
(八)进一步发挥综合治税网格化效应。严格落实综合治税的有关协作联系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同时结合“新疆地税外部信息交换系统”及时做好相关信息交换。截止5月,共交换建筑工程项目信息140条、国土耕地占用信息14条、存量房交易信息231条、工商登记信息284条、国税定额信息152条等。通过相关信息的采集、传递、分析及利用,进一步实现堵漏增收。
(九)抓好科室人员的廉政学习教育。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廉政学习,做到警钟常呜。
二、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按照区局关于金税三期上线工作的要求,扎实做好上线前的网络设备、数据采集及迁移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金税三期优化版各应用系统平稳上线。
(二)加强风险管理工作与征管基本程序的融合,完成本局第一批风险任务的识别、排序、推送和应对的全流程工作,积极探索和研究我局风险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对风险数据的分析,促进我局风险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对上半年开展的工程清理工的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和分析日常税收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提升税源控管效力。
(四)加强综合治税工作。积极争取师市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相关部外部涉税信息交换与应用,多渠道掌握辖区税源。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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