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决定,20xx年在全市开展作风大提质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显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xx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项教育,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以“适应新常态,深化好作风,服务大发展”为总目标,以扎实开展作风大提质活动为总抓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发展环境全面优化,在全市形成风清气正、心齐劲足干事创业的生动局面。
二、实施范围
各县市区、市直单位、中省驻郴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三、活动内容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大整顿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好作风建设日益深入人心的基础上,20xx年作风大提质重点是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如何把好作风建设“深化下去、拓展开来”的问题,进一步创响郴州作风建设品牌。
(一)聚焦“三大重点”提质作风。一是聚焦促“四大”提质作风。始终围绕市委、政府开展“新三创”活动、落实“五精”要求、培育“十大新增长点”等重大决策、重要举措、重点项目来推进作风建设,重点解决执行党纪政令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作风突出问题,以作风大提质来促进产业、交通、城市、民生“四大提质”。二是聚焦纠“四风”提质作风。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措施,坚决查处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送礼、违规职务消费、公款吃喝等问题。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九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为纪律审查重点,点名道姓曝光典型案例。三是聚焦防“四小”提质作风。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坚决执行告诫全体党员干部的“五个必须”,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热衷于耍小聪明、搞小动作、结小圈子、贪小便宜,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四小”行为,坚决整治,严肃查处。
(二)开展“三项活动”提质作风。一是开展“为官不为”整治活动。深入贯彻落实郴发〔20xx〕12号文件精神,针对守摊子、混日子、工作不担当,跑门子、乱班子、谋人不谋事等情形,针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遇到矛盾绕着走,遇到群众诉求躲着行,遇到急难险重任务往后退的现象,严格实施“五个一律问责”,力促为官有为。二是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重点对具有行政执法权、项目和资金审批权的单位,以及直接面对群众、涉及民生民利、关乎党和政府形象的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推动解决部分单位存在的组织纪律涣散、行政效能低下、服务态度生硬、工作不履职尽责,以及“中梗阻”、“科长现象”等问题。评出压力,议出成效,形成改进作风的倒逼机制,促使机关和部门切实加大解决自身问题的力度。三是开展纠“四风”树新风活动。在重拳纠“四风”的同时,大兴开放创新之风、求真务实之风、亲民为民之风、廉洁从政之风。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与文明城市、诚信政务、“四型”机关、和美乡村等创建有机融合,充分发挥郴州城镇群廉政教育基地的教化作用和作风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坚持正风肃纪与移风易俗同时并举,坚持遵纪守法与崇德重礼相向并行,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市内主流媒体开设纠“四风”树新风专题专栏,激浊扬清,建言献策,为纠“四风”树新风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完善“三项制度”提质作风。一是完善专项检查制度。针对作风问题突出的领域,针对突出问题纠而不止的单位,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共性的作风问题,适时采用“点穴式”检查、杀“回马枪”等措施,扎实开展一系列有声势、有效果的专项监督检查。紧盯不放,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并将检查实践中的主要做法提炼固化为制度。二是完善责任倒查制度。强化问责,对反复出现同类问题或是顶风违纪问题频发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不但追究违纪者本人的直接责任,还要倒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有关领导责任,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以此促进责任的落实。三是完善作风监测制度。要着眼抓早抓小,依托全市领导干部廉政信息系统,通过来信来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多渠道收集对党员干部作风问题的反映,以“制度+科技”形式,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机制,定期向相关党组织发布作风问题预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活动安排
20xx年作风大提质活动自2月开始,到20xx年1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和总结评比三个阶段进行,把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查究问责、建章立制贯穿始终。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初召开全市作风大提质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整体部署。各地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学习动员大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认真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在春节前报市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作风办)备案。市作风办要在市级主要媒体和重要场所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并公开监督投诉方式(市作风办投诉电话:,电子邮箱:)。
(二)集中整治阶段。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市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和本地本单位制订的实施方案,扭住“三大重点”任务不放,强化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
1.坚持狠抓节点。紧盯春节、端午、中秋、国庆以及周末休息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抓住一个个具体问题,灵活运用单位自查、专项检查、交叉互查和跟踪督查等多种方法,着力提升明查暗访的针对性和震慑力,着力提升投诉办理的实效性和满意度。
2.开展评议活动。突出评议工作的针对性和导向性,综合分析群众投诉、信访举报、作风考核以及服务对象的评价和反映等情况后确定评议对象。评议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全面评与重点评相结合,内部通报与适度公开相结合,推动被评议单位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实现全市政风行风的持续好转。
3.举行电视问政。重点围绕以“一大”促“四大”、政风行风评议、重点项目建设和发展环境优化等事项确定问政主题。强化问政所涉问题的整改监督和跟踪报道。探索构建电视问政与网络问政相互补充、深度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三)总结评比阶段。20xx年底至20xx年初,对全市作风大提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活动成果,交流活动经验,完善制度机制,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将作风大提质的成果作为综合绩效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解决作风问题不会一蹴而就,不会一劳永逸。全市上下既要看到大整顿的成效,又要认清大提质的使命,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作风建设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市委对作风建设重点的把握上来,统一到群众对作风建设常态的期盼上来,努力将“真正让好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固化为制度”和“三严三实”的要求转化为指引工作的新思维,促使好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湘发〔20xx〕24号文件精神,强化党委(党组)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发挥好作风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明确好关联部门独立抓、牵头抓、配合抓的责任和抓落实的目标、措施、时限要求,促使职能部门既认真抓好本单位工作,又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抓好所承担的牵头任务和配合任务的落实。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确定一批作风建设重点整治项目,按照“一季一重点,一月一通报”要求加强工作调度并上报活动情况。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活动一步步引向深入。
(三)突出宣传引导。各级宣传部门、各类媒体机构要强化策划意识,适应全媒体时代特点,创新大提质活动宣传,突出报道声势,吸引市民眼球。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会议、文件、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宣传活动的内容、意义和要求,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开通“林邑清风”作风监督公众微信平台,在郴州纪检监察信息网开设“四风”问题举报区和曝光台,加大线索搜集和问题曝光力度,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扫除监督检查的“盲区”与“死角”。明查暗访要着力在人员“专兼广”、方法“灵准狠”、节奏“短平快”上狠下功夫,做到“统一组织、指向明确;专项实施、精准发现;迅速曝光、严厉问责”。建立暗访人员数据库和“两代表一委员”、作风监督员有序参与明查暗访的机制。
(五)深化制度建设。要确保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建设是根本。制度建设一方面要切实抓好已有制度的执行,令出必行,令行禁止,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另一方面要及时梳理总结作风建设实践中的的好做法、新经验,按照务实管用的原则,将其提炼固化为制度,努力提升作风建设的制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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