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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书

2020-08-31 来源:乌哈旅游

  为了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校外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根据教委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我校结合实际制定了《校外住宿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校外住宿学生及家长严格遵守学校规定。

  一、管理目标

  1、校外住宿学生范围划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我校对校外住宿学生作如下划分:

  (1)以江池镇街为中心,东至丰石交界界碑,西至老年公寓,南至原丝厂,北至杜家嘴,有住房在此范围内或父母常住此范围内者可在校外住宿。

  (2)在划定范围之外离家较近(路程在10分钟内)的学生需要在家住宿的,家长及其学生必须在学校治安室签订协议,不得违反学校关于校外住宿生的管理规定;一旦违反,必须到校住宿且有关费用不予退补。

  2、校外住宿学生必须凭出入证在规定时间内出入校门;

  3、校外住宿学生出校后应立即回家,家长负责监督(个别学生若需家长接送则应按时接送),以免出现意外;

  4、校外住宿学生应注意回家路上的一切安全,有异常情况应采取相应安全应急措施;

  5、家长必须保证学生按时就餐,督促学生按时到校,若出现迟到、早退、旷课,学校将按学生管理规定对学生予以处理;

  6、家长应随时关注学生在校外的表现,一旦发现有不良情况应及时和学校取得联系共同处理;

  7、家长应随时关注校园周边一些社会青年和闲杂人员的动态,严禁学生携带与学习生活无关的东西进校,发现不良情况,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加强防范;

  8、校外住宿生任何时候不能留宿在校住宿学生和社会青年;

  9、家长应监督学生回家后不能看电视或上网,不能出现夜不归宿或酗酒打架等现象,以免影响学生学习;

  10、家长应关注学生在校外的一切活动情况,出现安全事故由肇事者和家长负责。

  二、责任期限

  本责任书从20xx年2月14日至20xx年7月2日期间有效,其间如有变更,将重新签订。

  求助电话:龙河派出所值班电话:

  江池镇中学保卫科电话: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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