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省、市招工的有关规定及幼教文件,又根据乙方的身体情况,同意聘用 (乙方)为临时聘用工。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依约执行。
一、聘用基本条件
乙方持有身份证、符合甲方聘用的相关证件,另交复印件一份给甲方存档,乙方还应到甲方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验,证明健康合格,本合同方为生效。
二、合同期限
乙方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甲方聘用,为期 个月,并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能适应工作的话,由乙方申请续签。
三、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甲方机构内的保教工作 岗位,承担由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甲方因工作变化需要随时委派调整乙方相关的工作岗位,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不另行通知;乙方有责任在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前提下,担任甲方统一安排的社会工作。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乙方每月劳动报酬按从化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月底发放当月的工资。
2.甲方可根据本园的经济效益及乙方工作情况和表现,连续工作满一学期者,期末由甲方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奖励,中途离园的,则取消奖励资格。
五、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同时也可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幼教工作的特点和本园工作情况实行年度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依照有关法规享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待遇,但甲方有权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及休息日,如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甲方可根据本园的工作实际情况安排乙方补休或享有加班费,寒暑假起止时间由甲方由根据从化市教育局文件决定,期间发给基本工资。
七、临时合同解除
在有效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均应提前30天向对方提出,否则,甲、乙双方均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但属下列情形需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赔偿之内: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20xx元以上损害的;
(3)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声誉造成重大损失的,或三次以上(含三次)被家长投诉并证实责任由乙方直接造成的;
(4)有违法国家法律法规行为者;
(5)连续三天以上(含三天)旷工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合同定期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工作条件的。
八、乙方将投入本人的全部时间、精力及能力,为甲方的业务及事务作出贡献,并将尽力促进甲方的利益。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涉及甲方以外的任何业务,或拥有该等业务的权益,或接受任何其它职位或任何其他单位服务而获取报酬。
九、除为正常执行职务或经甲方明确书面同意外,乙方将不得于本聘用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期满之后,公开或使用任何与甲方有关的任何秘密,或任何通信、资料关系等情况,或任何与客户有关的上述材料,或与任何客户的通信或任何在受聘期间所取得的有关资料,不得侵占或浪费任何上述有关单位的公款或财务。
十、乙方已阅读清楚甲方之《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的全部内容,并承诺遵守该制度上所载的规定。
十一、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乙方如需要续聘需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是否符合甲方工作下一步需要而定,并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十二、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和省、市所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办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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