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安排部署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下面,我就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安全隐患要再排查
从近年历次的安全检查情况来看,当前我市学校及周边的安全现状还不容乐观,问题仍很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门卫管理薄弱。多数学校保安属于“50、60”人员,基本上充当的还是“下夜老汉”的职能;有的“保安”连基本的防护器械、灭火用具都不会使用;有的学校对于出入车辆询查松懈或不经询查即放行;多数保安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日常正规的安保训练,一些学校门卫成了“摆设”。今年5月20日湖北麻城发生一名男子潜入当地一所小学,持菜刀砍伤8名学生事件。9月1日,湖北十堰一犯罪嫌疑人持刀进入学校,砍死砍伤9名学生。以上两起校园伤害事件给了我们血的教训,为防止此类事故发生,各地学校必须规范门卫管理,要聘用身体素质好、履职能力强的保安员;严格门禁管理制度、值班巡逻制度、出入登记制度,加强对校园重点部位、要害部位的巡查和监控,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希望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门卫安全,切实加强门卫管理。今后,市教育局将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对各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明查暗访,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二是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屡次检查总是发现存在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或保管人员、新增人员不能及时办理健康证,冰柜内生熟食品混合存放且不定期除霜,食品留样不规范;校园超市索证索票不全,经营烤肠、麻辣食品;教室、宿舍饮水机清洗、消毒不规范,师生饮用桶装水索证索票不全等现象。去年,青海大通、广西都安、云南富源、内蒙师大鸿德学院、包头回民中学等多地接连曝出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汲取区内外发生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件,举一反三,严格将侯元厅长提出的“十个确保”落实到位。各学校校长要定期身入食堂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对学校食堂卫生及管理工作要做到“二审”、“三查”、“三监督”,即:食品原料采购,一审经营单位的许可证、质检合格证,不准到“三无”店采购“三无”食品;二审食品的保鲜程度,严禁采购腐烂变质、过期失效、有毒有害的食品;食堂环境卫生要做到早查、午查、晚查;监督饭菜质量、监督饭菜价格、监督学生就餐秩序,确保学生的用餐与安全。我在这里再次强调:禁止学校对外承包食堂,已对外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后,由学校收回管理。要加强对校内超市的监管力度。一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健康检查、培训,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二要严格质量控制。对进入超市的食品要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要对采购的食品索取配送单位的“一票通”送货票证或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建立食品进货台帐。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和质量不合格、保质期接近临界期的食品。三要规范超市商品价格,必须坚持“微利”原则,合理确定商品价格。随着秋季开学,学校周边的商店又热闹起来,近日教育、食药监部门经过走访,发现有很多在售小食品都已过期,大多食品包装袋上还附有很多油腻的灰尘,校园周边商店里面出售的小食品价格多在5角到1元之间,这些零食以油、辣为主,食用后会给学生的身体健康造成不良的影响。作为教育部门对学校周边小商店的经营行为没有监管的权力,但我们有义务正确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我保护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坚决不购买“三无”、过期食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还要将学校周边商店的违规经营行为及时向媒体等通告,寻求舆论监督。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加大工作督查力度,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监管重点要再突出
一是要重点抓好消防安全。各学校要定期检查和整改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疏散通道要有标志,应急照明设施要齐全,安全出口要通畅;电路、锅炉等消防重点要落实防火防爆措施;学生宿舍、仓库、伙房、实验室等易形成火灾的区域,要重点巡查;要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明火;各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用性强、操作性强的防火应急预案。二是要重点抓好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各学校要加大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力度,做好驾驶人和车辆信息的备案工作并及时通报属地交管部门。要教育学生不乘坐“三无”、超载车辆。各旗县区教育局要主动联系交管部门,加大接送学生车辆巡查力度,不断完善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的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严防学生交通事故发生。三是要重点抓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力度,把学校自查与上级抽查结合起来,把明查与暗访结合起来,把部门检查与联合执法结合起来。检查中,要务实求细,不放过任何事故苗头和征兆,严防形式主义和走过场。要经常组织对各类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决不留死角,建立台账,进行跟踪。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坚决立即整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明确责任,严防死守,排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坚决杜绝制度定下了不落实,工作安排了不执行,任务布置了不督促,问题发现了不整改。必须警钟长鸣,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早落实。
三、安全教育要再深入
近期,各地各校要以“十五防”为抓手,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普遍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特别要根据即将到来的元旦、寒假、春节等节假日多发易发事故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滑冰安全、用火用电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和乘坐车辆安全教育。要确保安全教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形成常态化。其次,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制定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中小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做到常抓不懈。学校要确保参演师生的生命安全,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要根据演练科目、内容、季节和形式的不同需要,制定好每次演练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落实相关参与人员和演练情境,做到生动、有实效。要从学校实际出发,设定合理的时间要求,通过经常性的演练逐步提升,最终达到设定的目标。
四、近期重点工作安排
1.加强对校车的监管力度
一是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要求学生家长与雇佣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加大自查力度,亲自检查、亲自安排,坚决杜绝各类隐患。二是各地各校要严格开展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管理和教育。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向教育行政部门和交管部门备案制度,详实上报接送学生(幼儿)车辆、驾驶人的基本信息。严格审查所属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对驾驶人不具备驾驶相应车型,驾驶年限不足3年以上经历、最近三年内有记满12分纪录,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接送学生车辆。三是各地各校要主动和交管、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联系、配合,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对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罚。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四是积极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采取张贴宣传海报、挂图、发放宣传卡片、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维护自身的交通安全。要定期召开家长会,发放《至家长的一封信》,教育家长不要擅自租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三无”车辆接送学生时,应主动向交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各地各校领导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面对面教育,及时组织学习,提示驾驶人安全守法、文明驾驶。
2.不断加强“三防”建设
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卫组织和制度,落实安全保卫责任,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配齐配足学校安保人员。专职安保人员是校园治安巡逻守护的主要力量。保安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保安人员上岗执勤时,要统一着装,佩戴保安标识和器械。
各地各校要自查学校重点部位、重要区域、重点场所安装防护栏、防盗门和照明设施,加固、加高校园围墙,在校园内或周边设置消防、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等安全设施。学校为保安人员装备必要的执勤、防护、抓捕等器械。在学校门口的公路设置警示牌、减速带、斑马线、限速标识、人行横道线等交通标识。
各地各校要在校门、主次出入口、校内主要道路、教学楼和宿舍楼主要过道、食堂厨房、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做到校内不留死角,尽快实现全市校园视频监控及报警治安管理系统与机关联网。
3.做好常规安全教育工作
一是要做好安全教育课程建设工作。各地各校要积极创造条件,结合实施素质教育和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开足安全教育课程,让安全意识进学生头脑。二是要根据中小学生爱玩和安全意识不牢靠的特点,坚持反复讲。全市中小学校每天上午、下午最后一节课,尤其是周五下午的最后一节课,无论什么课程,教师在下课前5分钟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醒,以实际案例警示学生注意安全,特别是不要到野外玩水和注意交通安全。各地各校要坚持每周一次班会制度,班主任要切实发挥作用,利用班会主要强调学生安全问题。此项措施要作为硬规定落实到位,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加强督查。三是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年龄特点,以及环境、季节变化的规律,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案例教学、应急疏散演练、知识竞赛、制作宣传板等形式,有针对的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中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专题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各地各校在抓好学生安全教育的同时,要强化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教师的“一岗双责”,动员全体教师关注学生安全,共同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四是要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心理咨询和教育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各种精神、心理障碍,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防止发生学生自杀、自伤、自残和其他破坏行为。对一些身体患有某些严重疾病或心理有障碍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沟通,予以调整和治疗。各地各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健康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要通过开展文体活动,提高学生身心素质。在季节更替时或举办大型文体活动时,学校要给与学生“健康提醒”,要求学生不要过于身心疲惫,以免发生意外。
做好安全教育“规定动作”
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逐步实现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行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主要检查各学校对安全工作是否重视、措施是否得力有效并得到落实。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和管理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学校各个岗位安全工作职责,首先明确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次明确分管领导的具体责任,第三特别明确了专业人员担负的各个环节、岗位安全职责,各地各校要做到密切协同,无缝连接。各地各校要将《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安全保护工程行动方案》作为今后校园安全工作的重点来落实,严格按照工作月历要求,做到各部门通力合作,不留死角,抓出成效。
五、需要强调的两个问题
一是校外住宿生安全监管问题。春秋季开学初,各地对校外住宿生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小饭桌”的情况基本做到了心中有数,但这个“数”的确令人担忧,据春季开学统计,全市3人以上“小饭桌”就有426家,就餐、住宿学生达5133人,80%以上的经营场所存在硬件条件不达标、餐饮安全意识差、消防安全隐患多等重大安全隐患。这些问题,我们一家无法解决,但必要的宣传教育和监管一定要抓好。要定期召开“小饭桌”学生及家长安全工作会议,加强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职责;要定期深入本校学生校外寄宿点,开展宣传和监督检查;要着力进行正面宣传教育和引导,提高学生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学生在管理规范、证件齐全的校外寄宿点就餐、住宿。二是信息报送制度执行和责任追究问题。各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规定报送信息,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确保有专人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各学校要切实把“属地管理”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与责任追究挂起钩来,建立健全监督查究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已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范畴,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领导者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不仅要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还要追究主管部门指导督查不力的责任,市教育局要约谈旗县区教育局一把手,并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同志们,生命第一,校园安全教育是第一位的教育,一切为了孩子。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把学校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强化安全责任,真抓实干,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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