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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工作方案

2020-02-11 来源:乌哈旅游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三月三”期间交通运输保障的工作部署,为确保“清明节”“三月三”期间城市客运交通行业的安全、有序、便捷,方便广大市民出游、祭祀,结合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扎实做好“清明节”“三月三”期间城市客运交通行业交通运输安全服务保障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提供安全、方便、快捷、优质的“地铁+公交”、扫墓专线及快速公交(BRT)、租包公交车等多种方式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实现“清明节”“三月三”期间群众扫墓、出游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成立20xx年“清明节”“三月三”期间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市客管中心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客管中心分管领导、局安监科、城市客运科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城市客运科(联系电话:),节假日期间值班电话:,传真:5878365。办公室主任由城市客运科负责人兼任,负责20xx年“清明节”“三月三”期间运输保障工作的指导、综合协调、宣传和督办。

  三、运输保障时间

  20xx年3月30日至4月14日。

  四、保障工作措施

  (一)科学分析预测,统筹做好运输组织

  1.开行临时扫墓专线。

  (1)开行“烈士陵园—佛子岭墓园—四厦岭”临时扫墓专线。分别在20xx年3月30日、3月31日,4月4日至4月8日,4月13日至4月14日期间(即:“清明节”和“三月三”假期期间及前后两个周末),开设“烈士陵园—佛子岭墓园—四厦岭”临时扫墓专线,线长约为8公里,营运时间为:9:00—17:00,计划发班间隔15分钟(视情况灵活调度),沿途设置“茅桥站、厢竹立交(烈士陵园西门)、佛子岭墓园(虹桥邕宾路口)、高速南梧路口(下行:南梧高速路口)、金川大乌路口(下行:金川降桥路口)、降桥玉蟾路口、四厦岭公墓园”7对往返停靠站点,计划配10米空调公交车6辆,计划每天发50个班次(视情况灵活调度),方便前往烈士陵园、四厦岭公墓园祭祀的群众。

  (2)开行“竹溪立交—青龙岗—江南客运站”临时扫墓专线。分别在20xx年3月30日、3月31日,4月4日至4月8日,4月13日至4月14日期间(即:“清明节”和“三月三”假期期间及前后两个周末),开设“竹溪立交—青龙岗—江南客运站”临时扫墓专线(56路区间车),线长约为15.5公里,营运时间为:9:00—17:00,计划发班间隔15分钟(视情况灵活调度),沿途设置“江南客运站、大沙田广场、五象荣光路口、大沙田站、青龙岗、柳沙英华路口、柳沙路中、新兴苑、竹溪苑、竹溪立交”10对往返停靠站点,计划配11米空调公交车15辆,计划每天发50个班次(视情况灵活调度),方便前往青龙岗祭祀的群众。

  2.临时增设“青龙岗”公交停靠站点。为方便到达青龙岗墓园祭祀的群众,15路、49路、56路、107路、园博园专线二等公交线路临时增设“青龙岗”一对往返公交停靠站点。

  3.临时延伸111路(沙井公交首末站—大沙田站)公交线路,服务青龙岗墓园。为方便到达青龙岗墓园祭祀的群众,4月4日-8日期间,每天8:00-17:00临时延伸111路至青龙岗墓园。

  4.加大运力投入,增加发班班次服务祭扫客流。根据今年客流特点,着重做好与火车东站、各客运站的公交驳接,适当增加途经殡仪馆、四厦岭公墓、佛子岭公墓、烈士陵园、青龙岗墓园等墓地的公交线路运力及班次,其中:

  ①途经南宁市殡仪馆(望州兴望路口)的202路、B44路、B63路、215路、802路、601路、602路、605路、608路、705路等10条线路每天共增加约160个班次;

  ②途经四厦岭公墓附近(降桥村路口)的20路、22路、38路、42路、66路、67路、75路、81路、B82路、202路、215路、W3路、606路、608路、802路等15条公交线路每天共增加约150个班次;

  ③途经烈士陵园(药用植物园或厢竹立交)的20路、28路、42路、43路、74路、90路、B11路、B83路、B82路、B101路、B127路等11条公交线路每天共增加约100个班次;

  ④途经青龙岗墓园(青龙岗站)的15路、49路、56路、107路、111路、702路、园博园专线二等7条公交线路每天共增加约45个班次;

  ⑤途径佛子岭公墓(虹桥邕宾路口)的临时扫墓专线每天发50个班次(视情灵活调度),B01路(长堽厢竹立交西站、长虹翠竹路口东站),每天视客流情况增加10-15个班次(根据客流灵活调度);

  ⑥K5路(安吉—东盟经济开发区)、115路(武鸣客运中心—高新安吉路口)等两条公交线路视客流情况每天共增加约35个班次(视情客流情况灵活调度);

  ⑦加强与轨道1、2号线的驳接疏运,视情调整和增加与地铁驳接线路的发班密度。

  5.结合“三月三”客流出行特点,临时增设D16路公交线路停靠武鸣体育馆。

  根据往年“三月三”客流特点,为方便南宁市区乘客前往武鸣区观看“三月三”歌圩节。在20xx年4月4日至9日期间,D16路(安吉客运站-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定制公交专线临时增设“武鸣体育馆”一对往返公交停靠站点。

  6.增加热门景点、“三月三”重点活动场所运力。针对景区与“三月三”重点活动场所客流集结与疏散需求规律,组织各公交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度途经南宁园博园、青秀山风景区、广西民族博物馆、南湖公园、民歌湖景区、美丽南方、金沙湖、亿仓花海、龙门水都等旅游景区和重点活动场所公交线路发班密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及时抵达和安全疏散,提供便捷、优质的公交出行服务。

  (二)加强运力保障,组建应急队伍

  加强与道路客运、铁路的衔接,提高城市客运交通的集疏运能力,提升市民换乘方便性和快捷性。各轨道交通、公交(含BRT)、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企业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公交、出租汽车出行需求的分析,针对客流特点,做好运力准备,科学组织运输保障工作。公交行业要求落实20辆公交车作为应急储备运力,出租汽车行业要求分别组建由20辆出租汽车及20名驾驶员组成的应急队伍。轨道1、2号线增加备用列车。“清明节”假期(4月4日—4月8日)轨道1号线增加2列备用车,共4列备车,分别存放于西乡塘客运站、火车东站、南湖站、屯里车辆段;轨道2号线增加1列备用车,共3列备车,分别存放于福建园站、秀厢站、安吉综合基地。同时,督促轨道集团对于可能出现的大客流情况需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确保地铁运营安全平稳,并针对“清明节”、“三月三”假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大客流,制定行车及客运组织保障方案,加强人员值班、物资储备、客流控制关键点、人员引导、及客流控制措施等,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轨道交通运力充足。

  在突发客流高峰时,各城市客运交通企业要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及市客管中心的有关要求及时调配应急运力做好应急保障工作,满足广大乘客的出行需求。

  (三)开展节前及节日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轨道交通、公交(含BRT)、出租汽车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清明节”“三月三”节前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的灭火器、安全锤、破玻器等有关安防设施设备,及检查轨道站内安保、电、扶梯监控、消防等设施,确保车辆的各项安防设施设备齐全有效。检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及时排查并治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将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到每一天、每个环节、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有效预防和减少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安全防范工作

  当前城市客运行业的反恐维稳及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各轨道交通、公交(含BRT)、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公交车、出租汽车、轨道车辆的安全防范,认真抓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可疑人员的防控工作。一是要求广大公交(含BRT)、出租汽车驾驶员加强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检查,密切关注乘客所携带的行李物品,通过看、闻、问等方式,严防易燃易爆物品上车;轨道方面要加强进站人员及随身物品安检工作,若发现有可疑人员或可疑物品要立即采取拒载、报警等有效的处置措施。二是要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全面加强对本企业运营车辆的'路检路查,通过随车检查及站点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并制止驾驶员的不安全、不文明运营行为以及影响安全运营的情况,为广大市民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五)落实出租汽车行业运态监控工作

  利用GPS信息平台加强对我市在营出租汽车进行监控,一是监控“三月三”期间出租汽车运力情况,向车辆发布高峰客流预警信息,预先调度车辆,确保及时疏散客流;二是注意监控出租汽车的异常聚集行为,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六)做好公交与地铁的衔接与运力保障

  加强城市公交(含BRT)与轨道1、2号线的衔接,建立客流量信息相互通报机制,确保轨道1、2号线突发客流高峰等情况下公交车辆及时抵达及安全疏散乘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把做好20xx年“清明节”“三月三”期间交通运输保障作为提升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形象、整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工作来抓,全力以赴,精心筹备,严密组织,反应迅速,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城市客运交通行业运输保障工作任务。

  (二)建立值班制度,抓好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值班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值班电话(包括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要明确职责,掌握运输动态,遇有紧急情况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要加强对应急车辆装备的保养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使用。“清明节”“三月三”期间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服从上级的协调和安排,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交通运输保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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