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中介方:荆门市振岳房产中介公司
地址:荆门市白云大道46号
一、买方通过中介介绍,对位于 之房屋
(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地址以[房地产证]为准,若有差异时,双方同意再作修改,并同意不一此作为取消之理由。有购买意向,现买方委托中介方向该房屋业主发出下述不可撤销的购买要约:
1、该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地产证]为准,若实际面积有差异时,买主同意以本协议之房价为准,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易之理由)。
2该房屋业主委托价为人民币元(¥)。买方同意以房价人民币 元(¥ )认购该房屋。
3、买方接受该房屋将以
4该房屋是以现状售予买方,而买方曾被邀请检查或已检查或已授权代表代其检查该房屋,并且完全明白该房屋的产权状况,故买方不得借此拒绝交易。
二、若中介方在 年 月 日前未能与该房屋业主就以上要约条件达成协议,中介方代保管的意向金 须无息退还买方,买方不能为此追究中介方的责任
三、一旦该房屋业主同意上述购买要约内容,并承诺以上述或低于上述房价出售该房屋,买方即确认成交,中介方即将该意向金 转交该房屋业主,作为认购的定金。
四、若中介方就上述要约条件取得该房屋业主承诺后,如买方履约不买的',则该房屋业主有权没收定金并另行出售该房屋,而买方亦须向中介方支付上述要约房价百分之三之金额为违约金,对此买方无异议。
五、买方承诺若与该房屋业主私下交易的,则买方仍需向中介方支付上述要约楼价百分之三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对此买方无异议。
六、买方同意该房屋交易中所产生的税费由 承担,中介费为 。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备注:
买方(签名):
电话 :
中介方:荆门市振岳置业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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