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倡议书参考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倡议书参考

2020-01-01 来源:乌哈旅游

  各位业主朋友:

  缘分,让大家成为邻居和朋友,因为大家的入住而变的越来越热闹。入住一个具有物业管理的小区能给大家带来愉快、温馨、舒适、和谐的高品质住宅环境,这是大家共同的愿望。小区是我们的家,我们的后院,我们的栖身之所,哪怕外面受到无尽的苦难,只要我们一回到家,就会进入快乐的氛围,因为这里有我们的亲人用微笑等待我们。小区不仅是我们身体的栖身之所,更是我们心灵的港湾。为了更好地营造我们温馨和睦的居住环境,完善物业管理,成立为我们自己说话办事的业主委员会(维权监督机构),让我们成为自己的家园--真正主人!

  目前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公共事务管理存在缺失(如:小区安全管理重视不够、卫生清理不及时、小区绿化欠缺管理、各种费用收缴不规范等)。广大业主也无法通过有效途径进行自我管理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突显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必要性。

  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建设和谐小区是法律法规赋予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赋予我们成立业主大会的权利,业主大会可以选聘和解聘物管企业,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加强与物业公司沟通、交涉,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切实抓好小区服务、管理等工作。没有业主委员会谁来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谁来监督物业公司?有谁知道业主缴交的维修资金合起来是多少?有谁知道数额庞大的维修基金是否保值增值?又谁来监

  督数额庞大的维修资金的合理使用?没有管理规约又怎样规范业主应该遵循的文明?没有管理规约又怎能约束个别业主不文明的行为?现在已有很多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意见越来越大,升级到拖欠物业费、吵架或向法院起诉;但由于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缺少合同约定条款依据,业主显得很弱势、很被动,多数业主也因考虑到这一层,只好忍屈求全、牺牲自身权益。这些都是由于我们的家园自交房以来一直未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缺少监督机制、维权团体所致。

  综上所述:为了规范我们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品质,保障业主的共同权益,成立业主大会对我们小区来说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是代表小区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请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和支持。我们已生活在这个小区,我们每一户都是小区的不可或缺少的一份子,在这个家园里,环境的改善、邻里的和谐、居家的安全、物业的保障离不开您的支持、参与。望广大业主踊跃参与,共建美好、和谐家园。

  亲爱的业主朋友,天方创世佳苑现在正是需要您大力支持的关键时刻,召唤着您的激情参与,我们呼吁所有业主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首届业主委员的投票选举中,并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主委员会筹备组

  20xx年7月10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