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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站超市租赁合同

2020-11-01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乙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并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租赁物业面积、用途

  甲方将商场 平方米的商业经营场地租赁给乙方销售专柜商品,乙方销售的商品为 该经营面积包括过道、走廊和公共设施等公摊面积,具体位置详见甲方另行提供的商场平面图中标识。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日起,至

  2日内,乙方必须完成租赁专柜的装修及商品上货,以确保专柜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正式营业。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每平方米 元/月的租金,月租金总计 元,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向甲方交纳 元/年度(大写 )的专柜租金。下年度的专柜租金必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交纳,以后交纳方式以此类推。

  2、保证金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大写 )作为合同履行保证金和商品质量保证金。

  3、费用

  乙方用电独立设表,按实际使用度数计算费用,按月付给甲方。水费、卫生费、气费、公摊电费等物管费用按实际承租区计算每月的收费标准,由甲方收取。

  第四条 场地管理

  1使用,并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正常使用。

  2、甲方按照本合同要求提供经营场地和相应的基本设施、物业管理等配套服务项目。

  3、甲方负责商场的公共走道、卫生设施、中央空调、基本照明和电梯设备等公共设施的安装与装修。

  4、乙方在进场前和租赁过程中,对经营场地进行装修或改造,必须事先向甲方提供包括设计方案、道具样式在内的装修内容,在征得甲方书面认可方可进行装修或改造。

  5、乙方在使用甲方各项设备和设施的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不良反应时,应在第

  一时间及时通知甲方处理,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延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允许,擅自乱接电源。如造成严重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商品管理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商品管理制度和规则。

  2、乙方陈列的商品必须采用规定的统一价格标签,一货一价,明码标价,同市场同商品同价格。不得抬高定价,扰乱甲方的商品经营管理。保证租凭专柜商品成列的美观、醒目、丰富、齐全。

  3、乙方保证专柜名称、陈列商品及商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和代理等合法权益。

  4、乙方必须保证租凭专柜商品的质量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的要求。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如有此行为甲方应追究乙方的责任,按其出售的商品价格十倍处罚。

  第六条 员工管理

  1、乙方促销人员在职期间,不得有以下违规行为影响甲方公司形象:

  A、营业时间不按规定穿工作服(乙方规定不着工装除外),工作服不整洁、戴证不规范。

  B、在营业场所站姿规范(背对顾客、俯靠柜、脚踏柜台、手插衣裤包、双手合抄、手捧小杯等)。

  C、接待顾客示使用礼貌用语:语言不规范。

  D、营业时间非工作原因使用各类客用设施。

  E、在营业场所更换工作服(鞋),打堆聊天、嘻笑打闹、说脏话等。

  以上类似的过失行为,罚款10元,给商场造成不良影响,商场将视情节加重处罚。

  3、乙方促销人员在职期间,不得有以下严重违规行为:

  A、代甲方员工打卡、弄虚作假,罚款30元。

  B、营业时间内协销之间互相抵毁,罚款50元。

  C、在营业现场吸烟,酒后上岗影响正常工作,罚款100元。

  D、随意改动或毁坏商场张贴的布告、告示牌、通知等,除赔偿损失外,罚款30元。

  E、因服务欠佳、态度傲慢,被顾客投诉者,一经查证,情况属实,罚款50元。

  4、乙方促销人员在职期间,不得有以下严重损坏甲方公司形象之行为:

  A、散布谣言意图不良者,开除,罚款300元。

  B、泄露甲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业务流程,销售数据,促销活动等,开除,罚款200—1000元。

  C、因行为不当,严重影响甲方公司声誉者,开除,罚款500元。

  D、偷窃或故意损坏商场或顾客财物,除赔偿损失外,开除,罚款300元。 E、在服务过程中,乙方促销人员无论何帮与顾客发生争吵,谩骂侮辱顾客,或背后议论、嘲笑、讽刺顾客,或当其他营业员与顾客发生矛盾时,起哄、围观,开除,罚款300元。

  F、服务过程中,无论何故发生抓扯、殴打顾客恶性服务事故,和同事之间在卖场发生类似的事故,当事人开除,罚款500元。

  G、拾到顾客物品不上交,经查核属实者,开除,罚款300元。

  以上违纪属恶性服务事故,严重影响甲方公司形象及名誉,除上述处罚处,视情节轻重将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2、乙方促销人员在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一切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与员工相同处罚;如乙方促销人员在受到处罚后,规定时间内未交清罚款,由乙方承担该促销人员罚款的双倍。

  第七条 合同的续签与终止

  1、下一年度的租赁合同于本年度合同到期提前45天与甲方洽谈续签。

  2、如在合同期间由于乙方自动放弃租赁,合同终止,甲方不予退还租金、保证金及乙方损失。

  3、如合同期内由于天灾或政府强行拆迁,甲方不予承担乙方损失。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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