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镇组织财政、民政人员,围绕20xx年度民政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
我镇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民政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查治理专项工作小组,反复开会,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严格了纪律要求,明确了工作时限。
二、认真清理
抓紧时间对一年以来的账务进行了全面清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核,一些重大资金发放由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询问当事人,了解具体的发放金额及事由,与账面金额进行核对。
三、清理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我镇民政所资金万余元,其中,五保资金X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X万元;城镇低保资金X元;医疗救助金XX元,合计金额X元,资金已全部下发到对象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2、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监管。严格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截留,镇纪委严格监督,坚持及时足额发放。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等,对审批程序、项目名称、设计对象及责任人、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确保了民政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专户。在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上级审计、财政、民政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严格资金发放程序,坚持重大资金使用由党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由民政所提交当事人申请,逐户审核,做好相关记录,低保五保资金和优抚资金坚持打卡发放,灾害救助及医疗救助资金现金发放并要求当事人签字发放。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镇20xx年度民政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省、县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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