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清明节放假时间定为:4月1日(周六)全院正常上班,4月2日(周日)至4月4日(清明节,周二)放假调休。
放假期间各科日诊照常开诊,儿科日诊设在儿科诊室,急诊科、骨伤科夜诊照常开诊;4月3—4日儿科增开夜诊(设在急诊科,夜诊时间19:30—21:30)。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