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就贵中心招标的采购计划编号的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价格评估机构定点采购单位采购项目投标作如下承诺:
1、保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及内容符合中国政府的法令、法规和条例,涉外内容符合资产评估国际惯例。
2、利用x公司资源优势,及时与吉林省国土资源厅、长春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把一切有争议的问题在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季度、年度成果提交前解决,确保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在最短的时间内顺利核准,并在需要时负责对(其)进行解释。
3、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确保项目投入足够数目的.称职专业人员,以谨慎和专业态度,确保总体时间进度及提交成果的质量。
4、保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独立性,不受任何干扰。客观、公正地完成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维护各方权益。
5、负责对客户提出的问题予以专业性解答。并进行有关知识讲解;对委托方配合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协助填制各种专业表格等。
6、保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与公司现有项目之间无任何潜在利益及资源方面冲突。
7、为客户及客户项目保密,与客户签定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的各项条款。
8、凡有利于项目的其他服务事项,只要能力所及,均无需承诺,自当是x公司的份内之责。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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