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教育系统消防工作,推动学校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增强社会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为构建和谐休宁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健全和完善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制。
全县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校长、园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细化各项具体工作,实现消防工作长效化。
2.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3.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建设,做好新建校舍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以及相关备案工作,提升防火抗灾能力。
4.切实做好学校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5.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学校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快速反应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二、工作领导机构
为强化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特成立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织成员:
三、工作任务
1.布置教育系统消防工作,制定职能部门消防责任,层层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完善火灾应急救援机制,畅通信息通道,为消防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
2.学校年度内至少召开2次消防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3.开展“四个一”活动:每学期开学时上一堂消防安全教育课;每学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每半年出一期消防安全黑板报;每学年组织一次消防应急演练。
4.将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逃生技能等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计划,使学生进一步认识火灾的危害,了解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方法,提高对火灾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5.协调相关部门,拓展消防安全宣传渠道,以开展春季“防火宣传周”、“11.9”消防宣传日等为契机,搞好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6.组织各校分管领导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7.暑假、寒假前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特别是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要有具体的措施和要求。
8.结合全国“校舍安全”工程,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建设。
四、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做好安全检查、督促工作,强化责任意识。
2.明确单位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责,建立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治机制,确保消防工作有质、有效。
3.3—4月份要进行一次系统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
4.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学校要广泛利用课堂、校园广播、板报、橱窗、手抄报、宣传标语、班会、队会等形式,广泛开展防火、灭火、安全疏散、自救逃生知识的宣传,切实提供师生防火意识、防范能力。
5.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消防知识演讲比赛、手抄报比赛、手抄报展览等活动,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县局将在6月份组织消防知识手抄报比赛。
6.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的配合,邀请消防大队专业人员进校组织讲解消防安全知识,指导开展火灾应急演练活动,让学生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7.畅通信息渠道,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有关部门,合力救灾、减灾,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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