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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制度

来源:乌哈旅游

  1.坚持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原则,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作业量,保证绝大多数学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作业。

  2.一、二年级各学科和其它年级当天没有教学任务的学科不得留置书面课外作业。

  3.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

  4.根据教学需要留置的课外作业,每天的单科书面课外作业时间,三四年级不超过15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20分钟。

  5.作业设计应当重视实效性,在难易程度上应当符合学生实际,除书面作业外,应当适当安排口头性、活动性、实践性及探究性作业。

  6.对每次作业设计的目的、内容、形式和预定效果等进行论证,未经论证的不得留置给学生。凡留置给学生的书面作业,教师均必须提前做。

  7.学生书面作业由任课教师本人及时、认真批改。

  8.对学习有困难和缺课的学生,可进行个别辅导。

  9.教师不得利用学生自习时间讲课或集体进行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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