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甲方)名称:
住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名称:
住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产评估事宜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评估目的:为甲方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提供价值参考。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是上林粒安香稻米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是上林粒安香稻米业有限公司在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具体评估范围以委托人填报的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准 。
三、评估基准日: 20__年6月30日 。
四、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4.1评估报告使用人:委托人(甲方)。
4.2评估报告仅供资产评估合同约定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使用人使用;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4.3甲方或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目的及用途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甲方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约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4.4评估报告有效使用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
4.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及其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6未征得乙方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或者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要求使用评估报告的,乙方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五、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乙方在甲方将应提供的评估资料交付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壹式叁份,委托方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交所需资料的,被委托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评估报告的交付时间;采取邮寄方式送交资产评估报告。
六、评估费及支付方式
6.1评估服务费总额: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标准的规定及此次评估的范围、本项目评估工作的繁简程度,甲方、乙方协商本次资产评估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 )。
6.2 支付时间:在本约定书甲、乙双方签订之日,甲方应支付上述服务费总额的 / ,大写金额为 / 元整;提交评估报告书时甲方支付全部的评估费,大写金额为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 ) 。
6.3支付方式及收款账号: 银行转账(收款账户名称:广西广证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思贤支行 ;银行账户: )。
6.4甲方在本业务约定书约定的评估范围之外,另行增加评估内容或变更评估基准日而导致评估工作量增加,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评估费也应作相应增加,增加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补充约定书。
6.5如本约定书因甲方原因或签约前不可预知原因而中止,甲方应按照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乙方相应的评估服务费。
6.6乙方收到评估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甲方权利及义务
7.1应依法提供资产评估业务需要的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7.2积极协助乙方开展评估工作,特别是指定专人配合在乙方的现场查勘及对资产清点核实。
7.3应对所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签字、盖章的方式进行确认。
八、乙方权利及义务
8.1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和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8.2在评估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执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出具的评估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3遵守职业道德,对在评估过程中知悉的甲方标明为秘密的文件、资料、信息予以保密,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外,不得擅自向无关人员披露,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8.4指派专人指导甲方人员进行财产清查、编制资产清查评估申报表、搜集有关评估资料。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9.1由于甲方未能按时提供评估资料造成出具评估报告延误或提供虚假资料造成评估结果失实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9.2甲方因故取消或中止评估,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9.3签约各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评估委托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4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其他
10.1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之有关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诉讼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10.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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