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贯彻落实教育局文件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们向学生、家长及社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保证做到:
1、依法执教。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素质。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教育行为,不传播违背法律和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2、爱岗敬业。勤奋刻苦,积极探索,善于实践,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努力提高学识水平和整体素质。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做好辅导、考核、评定工作。严谨治教,恪尽职守,不敷衍塞责。
3、热爱学生。不歧视、侮辱、排斥、挖苦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私自将学生撵出课堂或停课。尊重学生的人格,主动关心贫困家庭的学生。
4、因材施教。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改革教法和学法,向课堂教学要质量,注重学生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5、廉洁从教。不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向学生家长谋私利,不对自己教育对象进行有偿家教、补课和其他带有营利性质的活动。
6、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教师良好形象,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在教学工作中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诚实、守信、公正、严格,处处为学生表率。
7、遵章守纪。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政令畅通。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在上课时间佩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酗酒,不赌博。
8、尊重家长。虚心听取学生家长意见,密切保持家校联系,认真做好家访工作。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家长。
9、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事,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与同事和睦相处,不说不利于同事团结的话,不做有损于集体团结的事。
10、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倡导正确的舆论,维护学校荣誉。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积极为学生、教师、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贡献力量。
以上十条,特向全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如有违反,学校将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批评、警告或处罚,同时敬请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承诺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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