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粮油食品安全消费环境,本着为客户为自己负责的精神,本店郑重承诺如下:
第一条:本店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粮油经营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
第二条:本店销售的粮油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所售商品的生产企业持有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和有正确标注的“QS”标志。
第三条:有经质监部门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
第四条:本店防鼠、防蝇、防蟑螂符合规范要求,经营场所符合卫生条件;营业员衣着整洁、态度和蔼、服务周到。
第五条:本店主营成品粮油(主要指大米、面粉、食用油脂、粮油等制品、小杂粮等),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建立粮油收支存登记台帐,及时、准确报送统计资料。
第六条:本店严格执行商品价格管理制度,出售商品明码标价,不搞虚假让利,不哄抬物价。
第七条:本店实行服务承诺,设立意见箱(簿),公开举报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自觉接受秭归县粮食等相关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本店粮油商品经过粮油质量监测站和有关检测机构抽检,符合国家粮油质量标准。
第九条:违背以上承诺之一,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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