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学困生”帮扶方案

“学困生”帮扶方案

2020-02-09 来源:乌哈旅游

  一、资助计划

  1.省级资助计划63名,资助金63万元;

  2.市级资助计划80名,资助金40万元(含我会与总工会联合资助计划20名,计10万元)。

  二、资助对象

  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生活特别困难的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教师。其中:省级特困教师资助助要求负债5万元以上(含5万元),市级特困教师资助要求负债2万元以上(含2万元)。资助重点为在职教师,退休教师比例原则上省级资助不超过5%,市级资助不超过10%。

  三、资助标准

  困难教师资助助标准,省级为每人一次性1万元,市级为每人一次性5000元。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材料报送时间

  省级困难教师资助材料上报时间为5月15日前,按附件4《湖南省教育基金会20xx年开展资助特困教师活动方案》的要求具体办理,同时将汇总表抄送市教育基金会。市级困难教师资助材料包括(纸质及电子材料)6月20日前上报,逾期不报将视作自动放弃。

  2.材料内容上报。省、市特困教师资料上报均包括以下内容:汇总表(花名册),申请表,身份证、教师证,医院诊断结果复印件,治疗费用票据及公示无异议等证明材料,当地政府部门(民政局/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活动要求

  1.建设特困教师数据库。各地要摸清情况,定期完善更新特困教师数据库,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2.严格申报程序。要严格按要求审核特困教师材料,省级资助的教师对象为前两年未接受过省级资助的学校专任教师。同等条件下,市级资助也应优先报送专任教师和以前未获得过资助的教师职工。

  3.建立联系反馈机制。各地要注意跟踪了解和掌握资助对象工作和生活情况,并及时上报(省级资助教师按规定时间通过“省教育基金会信息化平台”反馈20xx年度受助教师情况)。

  4.加强信息公开。各地要在当地教育基金会或教育局网站公示资助名单;资助后要及时公布救助特困教师情况,实行受助对象、受助情况、受助金额三公开,建立受助困难教师专项档案。

  5.强化舆论宣传。各地要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受助特困教师的先进典型事迹,争取更多的社会关注和社会资源支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