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江苏射阳经济开发_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_江苏东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_有限责任公司
为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加快我县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根据射阳县人民政府对开旅游业的总体规定和射阳经济开发区的招商引资政策,加快射阳县旅游资源的开发,打造最好的旅游环境,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本合作意向书签订后,甲方与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成立“江苏日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公司章程、管理及机构、人员组成由乙方自行决定。
第二条:甲方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乙方作为投资主体,实施景区旅游开发。
第三条:根据射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明确开发范围 射阳县经济开发区科技大厦东侧
第四条:合作方式:甲方无偿提供以上约定开发范围,所有权属甲方所有,在该区域内的所有经营性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由乙方独资开发建设,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五条:旅游合作开发经营年限为 50 年(即20xx年 09 月至2066 年 09 月)。
第六条:旅游开发计划总投资 3000.00 万元,项目开发分二期投入,第一期: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计划投资1200.00万元,主要开发建设景区
宾馆、垂钓中心等。第二期20xx年1月至20xx年1月,计划投资1800.00万元,主要开发建设康体养生中心、少年儿童动漫乐园、生态庭院度假农庄等。
第七条:经营收入分配:该项目开始营运的第一年,甲方不参与收入分配,营业一年后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参与分成的前5年,乙方按经营收入纯利润 10 %支付甲方,从第6年起按乙方经营收入纯利润 30 %支付甲方。
第八条:在合同签订后 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打入200.00万元作为项目保证金,待乙方投资总额达20xx.00万元后,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项目保证金200.00万元(不计利息)。如乙方违约,此保证金全额上缴国库,甲方违约则无条件并计息后全额退还。
第九条:乙方的旅游开发经营活动,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规定以及符合景区总体规划,开发经营活动必须在合理合法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
第十条:乙方在开发经营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引资合作开发,需报甲方备案。 第十一条:乙方依据甲方《总规》,自行负责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所开发项目的修建性详规报甲方审批,并以审批的《详规》为依据进行旅游综合开发。 第十二条:旅游所涉及的土地、房屋、林地
1、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迁
项目所涉及的永久性建筑用地,甲方按照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规定,由甲方完成征用手续后交乙方开发建设,为此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非永久性建筑用地乙方必须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项目开发建设中涉及的住户拆迁,甲方负责按照县级有关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完成安置补偿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2、林木及林地的使用
项目建设涉及占用林地、林木的,甲方根据乙方建设需要,按照有关林业法律法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后交乙方管理使用,涉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按政府的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取得合作的利润;
2、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对经营区域进行监督管理;
3、甲方有权免票进入景区范围开展公益性活动和政务工作;
4、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
5、甲方积极争取旅游专项资金建设用于加快景区基础设施建设;
6、甲方承诺在景区范围内不在有第三方投资商从事类式项目开发,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7、积极协助乙方营造好景区开发、建设、经营的外部环境、依法保障乙方正常的建设、经营、管理秩序;
8、甲方将现有的景区资料提供乙方用于指导景区建设;
9、甲方承诺乙方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享受上级有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10、合作期满后,甲方无偿享有该景区全部基础设施和景区内的其他不动产,但乙方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不动产除外;
11、负责协调处理好与当地村民关系。
12、:甲方根据乙方所需的用电负荷协调供电部门安装供电线路和变压器到景区。乙方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安装分支线路,费用自行承担。
____、甲方负责协调通信部门开通景区的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14、甲方负责协同交通部门,在景区旅游开营前完成景区的公路建设。 第十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项目开发和经营期间,享有投资开发经营的收益权 和管理权;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审批通过的规划设计和约定的建设期限实施景区开发建设,保证工程进度;
3、乙方享有景区约定开发范围内土地、水域、河滩及基础设施(含政府投资部分)、接待服务设施和公益设施的管理权及使用权,并承担其维修、保护、改造责任。
4、乙方享有景区内其他经营性项目的优先开发权,乙方未按期开发的项目,甲方可另行招商;
5、乙方应做好旅游景区的环境保护,保障景区、景点的正常经营和游客、景区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6、乙方在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期间,享受省、市、县给予的旅游投资等相关优惠政策;
7、在开发建设经营管理过程中,乙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8、合作期满后,乙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处置,但必须保证已形成的固定资产完好无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下一轮经营权的优先权。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招商。
1、意向书签定后,乙方原因3个月内未开展实质性开发活动的;
2、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将景区主要开发项目出让的。
第二十条: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向县政府申报,由县政府与乙方签订正式招商引资合同,具体的实施方案及细则双方以此协议为框架另行商定。
第二十一条:意向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意向书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补签协议。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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