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经公司x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x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同意以公司x年度末总股本4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上述利润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4,0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至64,000万元,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0万元。 64000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0000万股。 64000万股。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x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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